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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棉花質量檢驗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棉花質量檢驗師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棉花種植與加工、紡織、儀器儀表等,下同)中專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一年。
(五)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助理工程師後,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四年。
(六)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四、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等具體工作,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監督指導。
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統一規劃並組織協調考前培訓的有關工作。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六、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種方式,共5個科目。
理論考試科目為《棉花質量檢驗基礎知識》和《棉花質量檢驗專業知識》,進行閉卷筆試,分兩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實際操作考試為3個科目(三類檢驗項目),考試時間總計為6小時。考試范圍詳見考試大綱。
七、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八、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者,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所在地注冊登記機構登記注冊。經注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