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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從今年開學起,本市免除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中,城鄉居民低保戶、農村困難家庭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同時對中職校一等國家助學金標准進行調整。
市教委規定免收學費的學生范圍為:在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本市戶籍城鄉低保、城鄉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涉農專業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兒以及重殘人家庭子女、殘疾學生以及納入北京市統一招生計劃錄取的非本市戶籍學生中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
城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學生,需出具由民政部門發放的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重殘人家庭子女、殘疾學生需出具重殘人家庭的第二代殘疾人證或區縣殘聯出具的殘疾狀況證明(『重殘人』指: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視力殘疾;一級、二級和三級智力殘疾;一級和二級肢體殘疾;一級、二級和三級精神殘疾的殘疾人)。社會優撫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兒由區縣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涉農專業指就讀教育部2000年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農林類等專業的學生,包括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林業、園林、木材加工、林產品加工、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森林采運工程、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航海捕撈、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農村水利工程技術。
納入北京市統一招生計劃錄取的非本市戶籍學生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由於救助政策重疊,市教委將現行中等職業學校一等國家助學金標准從原來的每生每年4000元,調整為每生每年2500元。據了解,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一等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重殘人家庭、享受社會優撫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兒的學生。(記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