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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呼喚素質教育N年,卻又在綜合素質評價上一片倒戈聲——當此背景下,料定『校長推薦制』又將成為眾矢之的。道理很簡單,它脫離了刻板的高考制度,基本等於另起一套選拔機制,公平性與公正性似乎就必然存疑。9月7日《北京日報》消息說:雖然推薦程序、考核標准等具體實施方案仍在研究制定中,但北大已決定明年自主招生時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等地試點實施『校長推薦制』。
我特地留意了一下既往的評論與留言,『校長推薦制』收獲的基本是臭雞蛋和爛番茄,大多觀點認為此制度絕不可行。在這個邏輯上,與綜合素質評價上的種種『擔懮』異曲同工——最流行、最深孚民意的說法是『可能會粉碎農村孩子的大學夢』,道理在於城市與農村教育先天在素質上失衡,最後拿同一根素質的尺子丈量,農村孩子必然要吃虧——這話很正確,但是卻忘了一個基本事實:在文化課教育上,城鄉教育資源的二元斷裂也是不爭的事實。既然在語數外評價上我們能拿捏得准,憑什麼就斷定素質評價上的平衡注定會是竹籃打水?制度不公自然要抗爭,貪腐尋租自然要反對,但是,任何制度不可能包治百病,公平正義是個漸進的相對概念,何況還有制度救濟在。
我力挺『校長推薦制』,不是因為它的完美,也不是因為它天然讓人放心,而是因為這種變革符合教育規律,是大勢所趨。更重要的是,『校長推薦制』其實並不是什麼新概念,眼下風風火火操作中的自主招生學校推薦環節,本質就是個『非實名制』的校長推薦制。現在,只不過將這種推薦實名制罷了,校長要簽名,信用凸顯,因此,同樣的權力,責任卻對等起來,難道不是一件好事?
再說,『校長推薦制』的核心在『制度』而不是『校長』,這個道理就和『教授治校』一樣。說到底,維系一種社會關系運行的可靠保障,在於不斷成熟與糾偏的制度,校長或教授,只是制度中的一個角色而已。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難道校長推薦比教育主管部門官員推薦更有風險?難道問題都在基層中學,而高校自主面試環節就鐵定不出問題?其實,我們真正應該關心的是:這項制度走什麼樣的程序正義?制度在細節上如何保障公開公正透明?整個自主招生的每一步如何被有效監督?究責與懲戒機制能否對等到位?
『校長推薦制』不是神仙,這就如同再完美的高考每年都逮到作弊者一樣,有問題並不可怕,只要利大於弊,符合教育規律,我們總該以思維理性趨利避害,力促『校長推薦制』走向成熟,臻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