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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雪明『寫作能力研究與實踐』科研課題組成員,高級教師,專門從事中小學語文教學教研工作,擅長指導學做教學課,有些做教研成果。
關鍵中的關鍵——審題
審題就是閱讀題目,理解題意,只有理解了題意,寫出的作文纔有可能不跑題,而理解題意的前提是閱讀題目。題目也是這篇作文的中心,不讀懂它,不理解它,你怎麼寫?
題目有多種:
命題作文,如:『校園裡的一件事』、『軍訓』、『春游』、『同桌』、『老師』等。這樣的命題很好理解。
半命題,如:『發生在 的一件事』。我們要這樣理解它:1、寫一件事;2、任何一個地方發生的事都可以;3、補充題目時,補充的是『一個地點』,就是補充所寫事件發生的地點;4、所寫的事應該是有意義的事,或印象深刻的事。材料作文,這樣的作文因提供了一些材料,提供了事件的框架,只需要對框架進行補充、擴寫即可,所以寫起來不容易跑題。但前提仍然是要讀懂,是要理解,否則,寫起來肯定還是跑題。
還有話題作文,你們現在太小,老師不會訓練你們寫話題作文。今天只提醒你們一句話:話題作文可不是材料作文,兩者有根本的區別,不能同等對待。以後再談。
現在我們是不是已經明確,寫好作文的第一步是『審題』。咱們舉一個容易混淆的例子來說明審題的重要性和如何審題:面對《我真幸福》這一題目,要理解:1、寫自己;2、寫體驗到的幸福;但《幸福就在我身邊》與它有區別嗎?有的同學說『第一題是寫「我」身上發生的事;第二題是寫「我身邊」發生的事。』從字面上看,兩題好像有這樣的區別。但又有同學說:『你們忽略了「幸福」二字,這二字已經規定「寫自己」。因為「幸福」是感受,是親身體驗,怎麼能寫身邊別人的感受呢。所以第二題仍然是要求寫自己的幸福。』
同學們,你們認為這兩種意見哪一種更合理?說一說。
『審題』,雖然只有兩個字,但卻挺復雜,所以要系列地談,可只給我幾百字的空間如何談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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