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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應該知道大文豪司湯達,應該看過世界名著《紅與黑》。大家是否知道這部小說的題材基本是真實的,是否知道這部小說的題材來自於法庭,來自於一起刑事案件。
1827年法國的格雷諾爾市發生了一起轟動全法國的殺人案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一個名叫貝爾特的青年出身於農民家庭,那是當時法國社會各階層中的底層。但他天資聰明,終於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一位上層社會的人士——米蘇,因小孩已到學習的年齡,需要一位家庭教師,在眾多的求職者中選中了貝爾特。貝爾特很快贏得了主人的滿意,經過試工後被正式聘為家庭教師。
貝爾特在與米蘇一家人日久天長的接觸中彼此都產生了信任,尤其米蘇太太對瀟灑乾練的貝爾特更有好感,並逐漸產生戀情,這在當時是絕對不允許的事情。在兩人偷偷相戀中,女僕向米蘇告發貝爾特對女主人有不軌行為,其結果是貝爾特被辭退了。
貝爾特又爭取到了大貴族德•考爾登家的家庭教師的位置。貝爾特在履行自己職責的過程中,考爾登小姐也愛上了他。德•考爾登與米蘇兩家相識,當米蘇太太知道貝爾特與考爾登小姐相戀的消息後,妒意大發,暗中對他連連中傷。貝爾特又被辭退了。這次辭退使他在格雷諾爾市的有錢人中名聲掃地,被認為是一個攻於心計、專門瞄准上層社會女人的人。貝爾特出於極度怨恨,在米蘇太太去教堂時開槍打傷了她。法庭判貝爾特死刑。
這是一個悲慘事件,體現了下層人與貴族之間的社會衝突,正與當時法國社會矛盾的現狀相一致。具有敏銳觀察能力的司湯達立即對此事傾注了精力,利用這個事件為素材,構思了《紅與黑》。
司湯達簡單地將貝爾特的前後經歷完整記錄下來,就完成文學作品了嗎?不是。貝爾特事件不可能完全與社會現狀相符合,貝爾特的思想、精神、性格、行為、做事的目的,也代表不了當時法國中下層的『個人奮斗』者,也不是那些人物中的典型。因此,司湯達按照自己心中早已設計好的樣子對貝爾特進行了改造,按照自己認為『應該是這樣』的軌道讓書中的貝爾特去發展,遵循生活邏輯,改變人物做事的目的,當然改變最大的是開槍殺人的動因,賦予他以嶄新的面貌,最後塑造了一個出身微賤而又敢於反抗惡勢力的叛道者——於連的形象,完成了世界名著《紅與黑》。
高爾基曾對此做出評論,『司湯達憑著自己的纔能,把極為平常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對十九世紀初資產階級社會制度進行歷史和哲學批判的高度。』
司湯達和《紅與黑》告訴我們什麼呢?告訴我們:作者的思想產生文章的立意,生活提供給作者的素材只是點燃文章主題的火花。作者對任何材料都要加工,從材料中提煉出深刻的主題。試想一下,如果把貝爾特的經歷和殺人過程全部照搬下來,形成文字,有主題嗎?能說明什麼?能反映一種什麼社會現象?其價值和意義何在?
大家都知道沒有主題的文章,如同一個人沒有思想。但主題的優劣、高低,全靠提煉得是否正確、深刻。作者在不拿筆時應該是一個思想者、探索者、創造者;拿起筆來,應該是一個加工者、挖掘者、提煉者。
大家從司湯達創作《紅與黑》的過程中該更清楚如何使用材料,如何提煉主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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