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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
1.普通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轉讓、合伙事務的執行、合伙人的決議、損益分配、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等退伙、財產繼承)
2.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可以將財產出質或轉讓等身份轉變與債務清償的關系)
第四章公司法(注意會與證券法結合出綜合題)
1.對外投資和擔保的限制
2.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出資額,出資期限,貨幣資金的比例,不得以勞務出資,非貨幣資產出資)
3.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的表決方式,兩者的職權區分,臨時股東會的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時間通知,哪些人能提議)
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與義務
5.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
6.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最低資本額,出資比例和期限,發起人的認購比例等)
7.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結構(對外擔保的審批,股東大會的召開,股東大會的決議方式和董事會的決議方式,上市公司的特別規定)
8.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9.股東訴訟(直接訴訟和間接訴訟)
10.公司股票的轉讓的限制
11.注意新增的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和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制定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章證券法(注意和公司法結合出綜合題)
1.增發的條件、配股的條件(10+3)
2.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與非分離交易的)
3.股票的上市與交易
4.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
5.內幕交易(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虛假記載民事賠償責任;
6.公司出具虛假財務報告出發,注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處罰;
第六章企業破產法
1.破產的申請與受理(破產界限,破產申請的提出)
2.管理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報酬,管理人的職責
3.破產人的財產(取回權,撤銷權,注意區分破產申請前6個月和1年的行為)
4.抵消權
5.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優先於其他無擔保債券,哪些是共益債務)
6.破產債權申報(有無財產擔保均需要申報)
7.債權人會議的職權和表決方式
8.重整;和解(申請人,重整草案的表決、重整、和解的效力等)
9.破產清算程序(別除權,破產財產的變價和分配,遺留事務的處理)
10.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第八章物權法(注意和合同法結合出綜合題)
1.物權的分類(所有權與他物權,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2.佔有的推定及無權佔有人和返還請求人之間關系
3.侵佔,佔有的法律保護1年,2年
4.物權的變動(非常重要,對於不動產,哪些不動產是登記生效,哪些是法律規定外的情況;對於動產,交付生效,哪些交付采用登記對抗主義)
5.所有權的取得原則(善意取得制度的構成要件,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遺失物轉讓
6.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處分方式,對外關系)
7.地役權(設立、消滅、轉讓)不得與需役地分離,單獨抵押等,地役權的效力,地役權與其他用益物權和相鄰權的關系)
8.擔保物權(A、抵押,不得抵押的財產,需要登記,登記對抗,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的實現,注意與其他物權並存時的清償順序,浮動抵押;B、質押,上市公司,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C、留置的效力)
第九章合同法(總則)
1.要約與承諾(要約邀請與要約的區別,要約的遲到和遲延的區別,哪些要約不得撤回)
2.合同的履行規則(多選和綜合題均容易出)
3.同時履行抗辯,先履行抗辯,不安抗辯(注意區別,多選和綜合題)
4.代位權和撤銷權行使條件(客觀題和綜合題)
5.擔保的方式(1)保證,一般保證(先訴抗辯權,不能行使)和連帶保證,單獨保證和共同保證,注意責任承擔的區別;是否約定保證的期間等;
6.上市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保證與抵押結合的問題;債權轉讓;
7.合同的中止(法定的解除,法定的抵消,提存)
8.違約責任(責任承擔方式,定金和違約金不可同時適用,客觀題和綜合題)
第十章合同法(分則)
1.買賣合同(非常重要,標的物的交付,所有權的轉移,風險責任的承擔,價款支付,合同法綜合題中出題老師的最愛,大家也需要關注客觀題簡易交貨;分期付款;招標、投標)
2.借款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利息)
3.租賃合同(不定期租賃和買賣不破租賃)
4.建設工程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分包,墊資及利息,價款結算,承包人優先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受償)
5.技術合同
第十三章票據法律制度(本章注意與合同法出綜合題)
1.注意時間關系;人物關系;票據本身是否有效及形式要件
2.票據的權利(取得的限制,是否受前手的權利瑕疵,喪失與補救,權利的消滅時效)
3.票據的抗辯(對物的抗辯和對人的抗辯)
4.偽造和變造(分變造前和變造後承擔責任)
5.背書(背書連續,背書不得記載事項及記載的後果,禁止背書的記載,法定禁止背書)
6.承兌(提示承兌,承兌的效力,附條件的承兌視為拒絕承兌)
7.保證(附條件的保證,條件無效;保證人的責任;保證的效力;保證人行使追索權)
8.付款(銀行需要盡到審查責任,僅是形式上的審查)
9.追索權(追索的形成條件,追索權的行使,只要考綜合題,這個追索是必考的)
10.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
第十四章工業產權法律制度(可能性不大)
1、專利的保護期限(20年、10年)
2、授予專利的條件(采用的標准,不授予專利的項目)
3、專利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優先權原則)
4、專利權中止和無效
5、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6、專利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