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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是我國教育尤其是職業技術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1996年5月15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當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是第13個年頭。這部法律是經過長達7年努力,數易其稿纔得以頒布的,我本人1993年從國家教委人事司調入職業技術教育司任職,因此正趕上起草該法。
事實上,該法的起草工作是從1989年開始的。當時起草的是《職業教育條例》,1992年前已九易其稿。1993年正式起草《職業技術教育法》,在《職業教育條例》基礎上又修改了十三稿,形成了職教法(草案)。後來頒布的《職業教育法》是人大常委會最後確定的法律名稱,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職業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法》調研起草過程中一直使用的『職業技術教育』是完全一致的,既包括職業教育,也包括技術教育。
當時,國家教委正式成立了職教立法小組,由時任國家教委副主任的王明達負責,領導小組包括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勞動部、中華職教社、國家教委職教中心研究所、中國職教學會等單位。具體負責調研起草工作是國家教委職業技術教育司和政策法規司。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職業教育有了較大發展。到1996年,全國有各級各類職業院校1.8萬所,在校生950多萬人,高中階段學生數中職業學校招生數和在校生數所佔比例分別達到了57.4%和56.8%。高等職業教育也有了一定的發展。各級職業培訓發展迅速。在多年辦學實踐經驗基礎上,有些省份已經制定了地方職教法規,這些為國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法》打下了基礎。但是,當時職業教育發展中也存在著不少困難,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有待提高,各方面興辦職業教育的職責需要明確,職教經費渠道需要擴展,艱苦行業、邊遠地區職業教育還很困難,職教內部改革建設任務還很繁重,社會各方面都呼吁盡快制定職教法,通過立法促進解決困擾職業教育發展的這些問題。
據我了解,在《職業技術教育法》報送國務院之前,廣泛聽取了各部門、各地方和企業、學校的意見,收到了當時28個省份、34個部委、6個計劃單列市的書面修改意見。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還組團考察了德國職業教育及其立法情況,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的領導在審議職教法過程中,曾專程赴河北唐山視察了縣辦職教中心。
《職業技術教育法》的起草過程一直受到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關心,時任副總理的李嵐清同志多次主持召開會議,對職教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聽取並協調意見,作出決策,最後由李鵬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審定後報送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對職教法(草案)提出了許多重要修改意見,使職教法更加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職業教育法》的誕生是我國教育史,特別是職業教育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是我國職業教育發展過程中的重要裡程碑。我國職業教育從此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健康發展軌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劉來泉
本報記者 劉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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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法》頒布實施
1996年,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正式頒布和實施。
《職業教育法》共分五個章節: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職業教育體系;第三章職業教育的實施;第四章職業教育的保障條件;第五章附則。確定了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規定了政府、社會、企業、學校以及個人的義務和權利,明確了職業教育的結構體系、根本任務、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提出了發展職業教育的方法途徑等,標志著我國職業教育開始走上依法建設的軌道。
《職業教育法》實施13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職業教育法》,結合地方實際,一些地方還制定了《職業教育法》實施條例或辦法,有力地促進了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如今,我國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的總招生數超過1100萬人,在校生數超過3000萬人,分別佔據了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