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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小學生每天睡夠10小時
省教育廳對中小學班級容量、作息時間、家庭作業等做了具體規定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了解到,為切實提高我省中小學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省教育廳下發了《河北省普通中小學校管理規定(試行)》,這也是我省首次系統地對全省中小學校園管理作出了要求。
《規定》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堅持免試入學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含筆試和面試)錄取新生。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學、初中學生競賽成績作為依據和參考因素。高中應當按照規定招收市域、縣域內的學生。未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在全省范圍或跨設區市招生。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教學班學額,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高中不超過56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不得舉辦各種形式的『奧班』、『奧賽訓練班』等。高中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面向全省或全市范圍招生的重點班、競賽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級。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學生作息時間。上課時間不早於8:00。走讀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7小時,高中不超過8小時。寄宿生晚自習結束時間,初中不晚於21:00,高中不晚於21:40;嚴格控制早晨起床時間,確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時間初中生不少於9小時,高中生不少於8小時。寄宿制小學必須保證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
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30分鍾,四年級學生不超過45分鍾,五、六年級學生不超過60分鍾,初中學生不超過90分鍾,高中學生不超過120分鍾。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
小學每學期期末由學校統一組織一次學科考試,不得組織期末學科考試以外的學科考試或者變相的學科考試。初中、高中全校或者全年級每學期組織期中、期末兩次考試,除初三、高三年級外不得舉行區域性統考和模擬考試。
學校不得佔用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或集體補課,更不得收費上課、有償補課。學校未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活動,不得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知識類競賽活動。
學校應當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衛生習慣;適時、適度地進行青春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