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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關於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實施辦法
為促進本科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更好地選拔優秀人纔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9]25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接受推免申請的專業和名額:在我校當年招生目錄上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各專業只接收相同或相近專業優秀應屆畢業本科生申請,接收人數不超過各專業計劃招生數的30%。
二、 申請條件: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傾向。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5、外校申請人:
所在高校必須具有教育部當年批准的推薦免試資格,申請人須為獲得該校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所在學校原則上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語類院校;學習成績優秀,第1-6學期所有課程成績合格,專業必修課成績都在70分以上。『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培養院系的被推薦人專業成績排名在本年級前15%,『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無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培養院系的被推薦人專業成績排名在本年級前5%;外語類院校學生專業成績排名須在本年級前10%。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的論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者,專業排名可適當放寬。
三、實施辦法:(一)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被推薦人在我校研究生招辦網站查閱研究生招生目錄,確定擬申請院系和專業方向,下載並填寫相關表格,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學校教務處、院系簽字蓋章的《北京外國語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有所在學校教務處、院系簽字蓋章證明已獲取該校推薦免試資格,所在省份的省招辦公章可待錄取時再蓋(封面的報名號、考生編號目前不需填寫;報考院校、專業的名稱及專業代碼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查詢《北京外國語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3)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4)國家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非外語專業的CET6級證書,2005年6月以後參加六級考試達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外語專業的專業四級證書);
(5)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6)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復印件。
(7)申請人須填寫《申請推薦免試考生信息登記表》電子表格(Excel文件),發送郵件至bwyzb@bfsu.edu.cn(否則報名材料無效)。
2、我校研究生招辦對被推薦人材料進行初審(包括身份證件、成績單、專業排名名次)後,10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上公布初審合格來校參加推免考試的被推薦考生名單,不再另行單獨通知;
3、推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包括:業務考核佔總成績50%;面試佔總成績50%;
▲申請英語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外語教育研究中心、外國文學所(英美文學方向)免試生者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基礎英語考試;其他專業、語種由院系組織專業筆試、面試;
▲非外語專業(本科期間無第二外語者)的被推薦人申請外語專業的推薦免試資格須加試第二外語;
▲各院系自行組織面試。
4、根據復試成績排名,確定擬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單,對通過復試並同意接收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發接收函。
(二)擬錄取推免生網上公示。
(三)入學前若發現推薦免試生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取消入學資格。
1、被推薦人未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和實習)的學分要求;
2、被推薦人的畢業論文和實習成績未達到『良好』以上;
3、被推薦人獲得擬錄取資格後必修、限選及公共選修課不及格;
4、被推薦人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後、畢業前受到任何紀律處分;
5、被推薦人畢業時未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6、被推薦人患有嚴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
7、被推薦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隱瞞有可能影響其錄取的信息)獲得擬錄取資或者取得學籍者,或公示期間被舉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8、違反協議,無理要求變更錄取專業或提出其他無理要求。
(四)推薦免試生申請安排:
1、報送材料時間:2009年9月20日——9月30日(以當地郵戳為准);
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外地被申請考生可通過郵局匯款)。
2、報送地點: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辦(北外東院辦公樓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款時不得填寫具體收款人、『負責人』等字樣)
郵編:100089
諮詢電話:010-88816246
3、推免考試流程:
高翻學院面試(包括視譯、復述和口試)時間為10月11日上午8點,地點為北外東院電教樓三層高翻學院。
英語學院筆試:10月11日上午8:30
面試:10月11日下午14:00
地點:北外東院英語學院樓
所有申請英語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外語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國文學所(英語專業)的推免生,10月12日上午9:00-11:00在北外東院逸夫樓第三階梯教室參加《基礎英語》科目的筆試,在各院系進行面試。
申請其它院系的推免生的筆試和面試,在各院系指定地點參加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於10月6日前網上公布)。
4、10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上公布初審合格准考考生名單。
5、10月17日前確定『推薦免試』擬錄取名單,並網上公布。已擬錄取為『推免生』的考生必須在2009年10月31日前在網上報名。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校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