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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浙江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理、工、文、經、管、法、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建設大學。學校坐落在經濟繁榮、人傑地靈的歷史文化名城——杭州。1999年4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由原浙江絲綢工學院更名為浙江工程學院。2004年5月,經教育部同意,學校更名為浙江理工大學。
學校1959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開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1993年經教育部批准獲得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1995年開始與浙江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同年獲准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學生,2000年獲得同等學力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2002年獲得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和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學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留學生教育、國際合作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層次、多類別的辦學格局。
學校下設17個學院(教學部)和1個獨立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4000餘人,其中研究生1900餘人。現有本科專業51個,其中國家(教育部)特色專業4個,省重點專業(含在建)11個。擁有2個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工程碩士領域,5個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4個浙江省『重中之重』學科,1個浙江省人文社科基地,有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7個省級研究平臺;擁有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門國家精品課程。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1700餘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500餘人,正高職稱170餘人,有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纔6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纔支持計劃』4人,博士生導師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43人,省『新世紀151人纔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4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教師31人,另聘有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為兼職教授170餘人。
學校堅持以科研工作為重點,科研學術水平不斷提高,在眾多領域完成了一系列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和國家、省部基金科研項目,近五年獲各類科研獎勵170餘項,其中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4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魯迅文學獎1項,省部級獎勵60餘項。科技工作綜合指標一直穩居浙江省屬高校前列。
學校綜合辦學條件優良,基本設施齊備。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實驗樓、信息中心、語音中心、網絡中心和一流的體育設施,具有現代網絡環境下的信息平臺。圖書信息中心設施先進,館藏特色鮮明,是浙江省高校數字化圖書館下沙高教園區區域中心和國內學科資料最齊全的服裝與藝術設計情報中心之一。校園環境優雅,布局合理,是孕育桃李、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學校積極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研究生。我校與日本福井大學、京都工藝纖維大學、信州大學在材料與紡織學科進行研究生層面的交流;信息電子專業(方向)的碩士研究生赴香港浸會大學進修、學習;生命科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赴西班牙納瓦拉大學(Universidad de Navarra)學習、合作研究;此外,我校還與國(境)外10多所大學在研究生層次開展形式各樣的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動。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1、考生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同等學力考生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的考生年齡不限);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規定的體檢標准。
(二)我校所有碩士點均可以接收外單位(必須具有推免資格的高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免試碩士研究生。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每年九月開始,十月上旬結束。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所有手續。
三、報名: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
2009年10月份(具體見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9:00-22:00,考生可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考生須於2009年11月中旬憑相關證件(具體時間及要求見教育部文件通知)及報名號到網上報名所選擇的報考點繳納報名費、照相、校對網報信息,信息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請考生對照報考條件,不符條件者請勿報考。未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並辦理其它相關手續的考生,其網報信息無效。
報考我校藝術學專業(設計藝術學、美術學)的考生必須直接到我校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均到教育部規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規定,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對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2、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主要用於通知復試、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工作,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區、門牌號或信箱號、郵編、姓名等)及聯系電話,此信息必須在201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詳盡、准確,如因地址不詳或電話無法聯系等原因而無法投遞或通知不到考生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
3、報考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需與定向、委培單位及我校簽訂三方協議,協議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http://grs.zstu.edu.cn/)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