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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部(委)屬高校。這是記者從教育部近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教育部要求高校培養研究生要強化科研導向,使研究生培養與科研工作相結合,保證研究生在科研中學習和創新。高校要將科研導向原則貫徹到研究生招生、培養全過程,改進現有招生辦法,修訂培養方案,優化課程體系,改進教學方法。高校的招生計劃分配要與科研任務結合,導師的數量要根據科研任務、經費和指導能力確定。
有條件的高校可設置研究生培養創新專項資金,將國家下撥的研究生培養經費的一定比例歸入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並對有需要的學科招收研究生給予支持。
高校要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要對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負有指導責任。同時,高校要賦予指導教師在招收和管理研究生方面的必要自主權。對於導師認為不適於繼續指導或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學校要安排其重新選擇指導教師或按有關規定作其他處理。
通知強調,高校要改革和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激發研究生主動學習和積極創新。同時,高校要避免將培養機制改革片面理解為獎助體系改革甚至錯誤理解為全面收費改革的傾向。
— 相關鏈接 —2006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等3所學校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2007年實施改革高校增至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等17所。2008年,改革已推廣到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等47所設置研究生院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