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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直播中國》20時10分報道,孩子的事兒總是牽動眾人心。近期,遼寧省頒布法規表示『家長打孩子警方須制止』,草案中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立即出警,予以制止,並依法做出處理。法規一出臺,各界反響不一。
文傑上小學六年級了,不久前剛剛因為上網玩游戲被父母打了一頓。文傑說,雖然他的屁股現在還有點疼,但他覺得父母打他是可以理解的。文傑:『如果我爸爸媽媽打我的話,我不會去撥打110,我會去爺爺奶奶那裡向他們訴苦。』
采訪中記者發現,在家挨打的孩子當中,小學生的比例最高。不過大多數的孩子都表示,即使父母打得重點兒,也不會去撥打110。
小學生:『媽媽打我是為了我好。』中學生:『不應該打孩子,如果打了,孩子也不應該報警,太過了。』
不過也有學生表示,在父母下手太重的情況下,不排除求助110。學生:『如果爸爸媽媽實在是打得我太狠,我會找警察叔叔來跟我爸爸媽媽溝通一下,看是這個事情到底是誰錯。』
打孩子,110介入,家長們普遍認為不合適。家長:『除了對孩子進行說理教育,在必要的時候,要采取一定的體罰,我覺得這個樣更利於孩子的成長。那你覺得110介入的話,合不合適?肯定是不希望110介入,因為它畢竟是一個家務事。』
據了解,目前像美國、英國等國家,如果孩子因遭受體罰報警,警方就必須進行制止。一些社會學者認為,一點點體罰可以理解,主要看初衷是管教孩子,還是宣泄情緒。如果是情緒宣泄,那麼行政力量乾預是合適的方式。對此老師們反映不一。
老師:『110介入給家長的教育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老師:『適當的體罰我認為是可以的,只是不要太過了,對孩子身心健康都不好。』老師:『如果110介入,和家長溝通,可以緩解一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