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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成都教育部門頒布各項禁令,相對於教師該不該做什麼來說,政府該做什麼、該怎樣監督學校依法辦學、學校該怎樣保障教育者的權益,是更需要規范的。
11月5日,私立名校成都外國語學校發生勞資糾紛,導致該校老師停課。與此相應的是,同屬於一個集團的成都實驗外國語學校全體老師也在當日下午3點停課,該校全體學生放學回家。(據11月8日《雲南信息報》)。
對於這起事件,有人揣測是因成都市前不久出臺規定對成都私自辦班的教師、在外兼職的教師全面清理。於是私立名校的老師此次要求加薪,可能與擔心不能兼職影響收入有關。還有人據此批評教師,不加薪就停課,怎麼就不講師德。
可是,這些揣測和評論未免太急切。對於成都外國語學校來說,太多真相需揭開———
據稱,這所學校前身為公辦學校,由於成都市教委的改革探索,成為私立學校後仍然保留了一批公辦身份的教師,但工資則按照當初的協議由現在的學校支付。那麼,成都教育部門究竟在這所學校中佔多少股份,收取多少『回報』?是不是存在教師們所說『學校老板還號稱要17年纔能收回投資成本,年年報虧損,教育局百分之三十的收益自然就沒有,這些流失的都是國家的財產』的情況?這所每年學費高達近一萬多元的學校中,教師的收入待遇如何,是不是如老師所說,是按照最低收入標准在為教師辦理社保,如果生病缺一節課,不但課時費要扣掉,還要加扣百分之五十一,一名女教師生小孩按照規定休法定產假,拿到手的月工資最後只有四百五十多元,等等事實?
筆者根本不相信成都市的補課禁令會導出教師的停課———有多少老師在補課、在辦班?這道禁令又能得到怎樣的實施?而更關心成都市教育部門對此作出怎樣的解釋和處理,怎樣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
他們能解釋清楚與上述學校的關系嗎?根據有關法律,2006年以前進行轉制實驗的學校(包括民辦公助、公辦民助、國有民辦、體制改革實驗、校中校等)按要求進行規范,實行徹底獨立辦學的纔可以繼續按民辦學校資格招生;不能徹底獨立辦學的學校要恢復公辦學校性質,實行『按學區招生、就近入學』的招生辦法。成都教育部門根據這樣的要求進行了規范嗎?
最近成都教育部門頒布各項禁令,諸如禁止『奧數』與『小昇初』掛鉤,禁止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嚴禁教師私自在校外有償兼課、兼職。可卻不見對政府辦學行為、學校辦學行為的全面規范。相對於教師該不該做什麼來說,政府該做什麼(投入多少教育經費,有怎樣的辦學權力)、該怎樣監督學校依法辦學、學校該怎樣保障教育者的權益,是更需要規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