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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我國的一項國家戰略。胡錦濤主席強調:『加強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運用能力,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范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的迫切需要,是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互利共贏的迫切需要。』
基於此,保護知識產權很有可能成為2010年國考申論命題熱點之一,這裡京佳老師給出備考『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背景知識,以供廣大有志於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參考。
一、背景知識:知識產權,概括的說,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知識產權的特征有:1.無形財產權。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二、現狀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較齊全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按照國際規則,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了全面修改,並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規,使得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日趨完善。同時,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也在逐步加強,形成了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
在取得了很大成績的同時,我們應該看到,不少地區和領域仍然存在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有些還較突出。許多企業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能力十分薄弱;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一些地方的領導乾部和執法人員對侵權行為的危害性缺乏正確認識,認為保護知識產權是『要了面子,丟了銀子』,保護知識產權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乾擾;執法體制不夠完善,部門職能分割,監管交叉和真空並存,執法部門普遍面臨著經費不足、執法手段落後等問題;保護知識產權的有些法律規定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知識產權保護申訴和訴訟時間長、取證難、賠償金額低,不利於權利人積極維權。這些都成為了當前中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a。存在問題:
1.申請數量偏少。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專利申請量只是日本的1/8,美國的1/5,韓國的1/2。社會公眾缺乏知識產權意識,很多可以獲得知識產權的成果,因為不知道申請專利,白白流失。更多科技項目,立項前不進行專項年審,使成果落入他人之手,把自己的發明創造拱手讓人。
2.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多數行業和企業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基本上依賴國外,缺乏能夠支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技術昇級的技術體系,特別是缺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存在著產業技術空心化的危險。
3.知識產權屢被侵犯。國內盜版音響制品、印刷品屢禁不止;許多"國家馳名商標"在國外被人搶注。
b。原因:
1.人們知識產權意識比較薄弱的狀況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扭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普遍缺乏;對國際規則了解還相當貧乏,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的准備和經驗不足。
2.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的嚴重影響。這既不利於改善引進外資環境、提高引進外資質量,也不利於中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匹配技術的研發與產業化。
3.中介機構發育不成熟,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與服務還不能適應中國經濟、貿易、科技、社會發展的需求。
4.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對現有的法律、制度執行的力度也不夠。
三、『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意義:一、保護知識產權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創新是一個民族發展的不竭動力,也是發展中國家奮起直追、後來居上的必由之路。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必然選擇。我國是一個13億人口、資源短缺的大國,經濟增長絕不能長期依靠耗費資源來支橕。必須加快技術進步,這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核心所在。知識產權保護,是加快技術進步的經濟動力和制度保障。當前,我國正處在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昇級、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高我國競爭能力,完成從『中國仿造』到『中國制造』再到『中國創造』的轉變,對於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三、保護知識產權是完善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內容。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一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發優質產品。特別在知識經濟時代,一個企業只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品牌,纔擁有競爭優勢。如果盜版、假冒等各種侵權行為泛濫,企業就不會講信譽,重質量;消費者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不敢買,不再買。保護是向『智慧之火』添加的『利益之油』。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市場,終將被生產者和消費者拋棄,是沒有發展出路的。
四、保護知識產權是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客觀需要。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對知識資源的創造、佔有和運用,已成為提昇綜合國力的關鍵因素。保護知識產權是世貿組織規則的重要內容。中國成為世貿成員以來,世界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高度關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執法與司法狀況,並以此作為評估中國兌現承諾的一個重要方面。從某種程度上說,能否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已成為評價中國投資環境的重要指標。有效地保護國內外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纔能更好地『引進來』與『走出去』,纔能保障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的長期有效實施。
四、保護知識產權的對策:一、統一思想、堅持長期作戰。要向社會廣泛宣傳打假治劣的方針政策,堅決糾正『制假售假可使一方致富』的錯誤思想,澄清『有點假冒也沒啥了不起』的糊涂觀念,使打擊假冒偽劣活動形成全社會的大氣候。
二、加強法制建設,健全法律法規。對現行法規中的不便操作、不完善、不明確之處,建議人大抓緊制定下發有關實施條件或辦法,使之便於操作。要強化執法權力。建議盡快出臺《工商行政管理法》或《市場管理法》,從權威性和強制性上賦予行政執法機關應有的權力,以達到職權相稱。要完善執法規則。在進一步完善辦案程序的同時,規范和制約執法行為,制止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三、實施打假一把手工程。誰的轄區生產假貨就由誰負責,誰轄區內經營假貨就追究誰的責任。同時加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打假機構、人員的配置,加強打假人員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的配備,為提高打假能力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四、加強商品質量檢查。引導企業樹立商品質量意識,堵塞假冒偽劣商品進入流通領域的渠道。
五、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堅決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的法律法規,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加強對打假執法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在打假過程中揭露的重點案件,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清理並及時廢除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文件,絕不允許地方保護、行業壟斷成為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保護傘。國務院將在適當時候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清理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
六、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市民自我法律保護意識。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對假冒偽劣商品及生產者、經營者曝光,使制售假冒偽劣者時時都處在消費者的監督之下,讓其無處藏身。
七、加大聯合整治力度。工商行政管理、衛生防疫、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要加強聯合整治力度,定期進行市場商品的專項治理,及時清理假冒偽劣商品,切實維護好市場的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