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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201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簡章公布。
河海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實施『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也是全國56所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為適應社會需求,培養高素質藝術人纔,河海大學2010年繼續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招生專業為播音與主持藝術。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2010年招生人數為35人,其中,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20人,播音與主持綜藝方向15人;面向全國,文理兼收。
二、報考條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報名條件。
2、思想品德優良,熱愛藝術事業,有一定的專業基礎,普通話標准,學習成績良好。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准,五官端正,無色弱、色盲;身體無缺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4、報考播音與主持綜藝方向的考生,須具有聲樂或舞蹈專長。
三、報名辦法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12月10日24:00。
2、報名方式:所有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1)網上報名:點擊『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du.cn/zsw)頁面上的『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點擊『點此注冊』,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後,再次登錄進入,即可填寫、修改並打印報名表。
考生必須按網上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者,我校將不予審核,責任考生自負。
(2)郵寄材料: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需簡單裝訂)。材料包括:
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表,貼好照片(1寸免冠黑白近照),由所在中學填寫相關意見、加蓋公章。
‚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高考報名後發給的《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復印件。
ƒ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須提供有效臨時身份證或提供貼好本人近照的戶口簿復印件且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照片上蓋章)復印件。
„相關證書復印件。
只有同時完成網上報名和提供完整書面材料,報名方有效。
考生書面材料必須於12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用郵政特快專遞寄(送)到我校學生工作處招生辦。請考生於12月12-13日再次登錄我校網站,確認報考資格審核情況,並按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郵寄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1100
信封正面請注明『藝術類報名材料』
四、專業考試1、報到時間:2010年1月1日下午1:30—5:30
2、報到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聞天館
3、考試時間:2010年1月2日上午開始考試
4、所需材料:參加測試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2張同底1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原件及報名考試費。
5、考試內容
招生專業方向 | 考 試 科 目 | |
播音與主持 藝術方向 | 初試: (1)測試形體自然條件。 (2)朗誦自備稿件。 (3)回答主考評委提出的相關問題。 | |
復試: (1)播讀指定稿件。 (2)話題評述。 (3)纔藝表演(可任選一種):①聲樂;②舞蹈;③小品、曲藝、戲劇、器樂等。 | ||
播音與主持 綜藝方向 | 具聲樂專長考生 | 初試: (1)測試形體自然條件。 (2)朗誦自備稿件。 (3)演唱自選歌曲1首,並回答主考評委提出的相關問題。 |
復試: (1)話題評述。 (2)演唱歌曲1首(自選,不同於初試)。 (3)樂理基礎。 (4)視唱並聽音。 | ||
具舞蹈專長考生 | 初試: (1)測試形體自然條件。 (2)朗誦自備稿件。 (3)基本功:軟開度測試;把杆測試;跳、轉、翻單一測試。 (4)表演動作模仿能力測試,並回答主考評委提出的相關問題。 | |
復試: (1)話題評述。 (2)舞蹈展示。 (3)即興表演。 |
注:考生報到時,學校將對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不符合學校要求者將不予認定。
五、文化考試考生必須參加戶籍所在地201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六、錄取原則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重點院校藝術類專業省控本科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根據生源情況,將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按比例(6:4)折合成總分排序,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七、學費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6800元。如遇國家調整2010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准,我校將按照國家批准的新標准收費。
八、有關事項1、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規定參加高考報名、文化考試、填報志願。
2、專業考試合格者,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要求,考生須參加並取得合格資格。
3、在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中被認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考生名單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5、考生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期間交通、食宿等費用一律自理。
九、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十、聯系方式諮詢電話:
(025)83786699 83787949(兼傳真)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sea.hhu.edu.cn/zsw)
十一、本簡章由河海大學委托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