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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校長推薦的都是些不用推薦、憑自身實力也能考上北大的學業優秀者,那這樣的推薦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突破作用呢?
令人關注的北京大學『校長推薦制』名單揭曉了,結果全國39所中學獲得北大2010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16日,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對這39所中學及其校長姓名進行公示。
從一開始的備受質疑,到現在的敲定最終名單,北大最終還是在爭議聲中將『校長推薦制』堅持下來了。縱觀這39所中學,仍難打消公眾心中的疑惑:為何江蘇省就獨佔10所,而有些省份卻一所都沒有?為何獲推薦資質的都是城市的中學,這是否涉嫌歧視農村中學,從而加劇城鄉教育不公?
表面上看,公平、公開、公正,似乎仍是公眾關注『校長推薦制』的焦點所在。誠然,北大將自主招生權直接交給中學校長,由中學校長來決定誰能直上北大,以什麼樣的標准來挑選?在幾乎同等的條件上究竟選誰?這確實關乎公平、公正的問題。但任何一項改革,最初難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北大實行的『校長推薦制』,能否對現行的高考招生制度形成衝擊,為破除『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摸索出一條可行性道路,從而為中國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供示范,這纔是其改革的根本所在。
其實,和現在很多學校的自主推薦相比,北大的『校長推薦制』只不過是將其實名化、制度化而已,明確由校長推薦,量化到具體名額的分配。環顧一些世界名校的招生,多數都是采用推薦制,校長、教授、校友,以及學生本人,都可以推薦或自薦。我們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已長達7年之久,但至今仍未取得社會認同,究其原因在於:一方面各高校並沒有根據自身特點,形成各有特色的人纔選拔觀,『偏纔』、『怪纔』仍被拒之門外;另一方面,現有的自主招生也沒有對高考形成突破,所謂自主招生不過是由『一考定終身』轉換成『一面定終身』而已。
那麼北大公示的這39所中學的校長,敢推薦『怪纔』、『偏纔』上北大嗎?恐怕未必。其一,他們不敢拿自己的學校作賭注,他們在意的是自己的公信力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資質,因而他們寧願推薦眼中的『好學生』,也不會拿『怪纔』、『偏纔』冒險;其二,北大自主招生的對象或許並不針對所謂的怪纔、偏纔,因為其自主招生的條件之一,就是要『學業優秀』。而按傳統思維來看,『怪纔』、『偏纔』並不在學業優秀的學生之列。
倘若校長推薦的都是些不用推薦、憑自身實力也能考上北大的學業優秀者,那這樣的推薦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突破作用呢?當然,這並不是說只要校長敢推薦『怪纔』、『偏纔』上北大,校長推薦制就有意義,就是一種突破。而是說作為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校長推薦制應該體現自主性和公共性的雙重屬性。所謂自主性就要有打破慣例、拿出『不拘一格降人纔』的勇氣,所謂公共性則要求高校在生源選擇上兼顧公平性,比如向農村學校適當傾斜,向那些平時很難得到推薦上北大機會的非名校傾斜。
鑒於現行的考試制度和學校自主推薦存在著不少的積弊,一些高校實行的『聯考』和『實名推薦制』都被視為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嘗試,以期形成漣漪效應,為高考改革提供參照。遺憾的是,從北大公示的校長推薦制來看,高校的自主招生目前還難以走出應試教育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