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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於弊。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化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其它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
近來教育部長周濟被免職另用與北京大學確定39所中學校長具有『實名推薦權』,再次將『教育』推向風口浪尖,就事論事,意義有限,如果以此為機將十餘年提倡『素質教育』引發的『教改』略作反思,當更有意義。
中國教育問題多多,尤其是『應試教育』的弊端更加嚴重,以至『群情激憤』。但細讀這些滿含激憤的口誅筆伐,卻使人感到多數文章冷靜、理性的分析相對不足。『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大於『供』,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願,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展。這種過度競爭持久不退說明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度膨脹,但反過來看,這種『需求高度膨脹』又恰恰是高等教育大發展強大、積極的動力。
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質教育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纔有分享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可以『舉薦』,如家庭出身、家長的權力、本人的表現等作為推薦的標准;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准;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完全作為一種產業;甚至可以抽簽,如現在一些地方小學昇初中實行『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並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於弊。
在恢復高考制度三十年後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因而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必然帶來的更大弊病。『推薦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並不受各方乾擾、壓力的推薦者。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推薦者,因此,『推薦』往往成為『走後門』的同義語。現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為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為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亦再次證明這點。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大學、中學的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下,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現在實行嚴格的考試制,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此外,據最新報道:『自從擔任武大經濟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陳昭方每年都為自己的親朋好友、省、市官員本人或子弟報考武大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走後門,違反原則批條子或親自找有關人員聯系(指示),降低分數錄取或免試,他個人則撈取經濟上、政治上的好處。』這只是高校招生腐敗的冰山一角。
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如果實行『教育產業化』就更要有考試制使貧困家庭子女能憑高分免費或少花費享受優質教育、高等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為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不僅是國家培養人纔、發展文化的需要,更是受教育者一種基本權利。也就是說,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化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應當承認考試制度是一個弊端重重的制度,但還應當承認目前仍無更好的制度能取而代之。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研究員 雷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