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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補課英雄』、被辭退教師肖兵在與記者對話時說,多數補課費落入學校小金庫。他說:有人說昇學壓力是違規補課的源頭。其實,已經轉化為教育利潤的補課費,纔是這一問題的要害所在。補課費一般由學生交給班主任,班主任再交給年級組長,最終由學校統一支配,但其中只有約三分之一,會以補課費或生活津貼的名義返還給參與補課的一線教師,剩餘部分大多用來充實學校的小金庫。一個中等規模的學校,每年來自補課費的『灰色收入』超過20萬元。
肖兵所說的『要害』,並不是第一次被指出,近年來在分析基礎教育領域中的擇校、補課等現象時,『利益鏈』都是大家所指的原因之一。擇校、補課必然有擇校費、補課費,這筆費用不是進教育管理部門,就是進學校的小金庫,都是有人從中得益。
針對這樣的『利益鏈』,其實政府部門也有治理,比如,嚴查違規收費,擇校費、補課費總在其列;嚴禁違規辦學行為,比如考試選拔入學、雙休日節假日補課等,可是收效甚微。肖兵認為這是因為『學校與教育局其實是拴在一根線上的螞蚱』因此,『整治違規補課,大多雷聲大,雨點小』。
筆者並不完全同意肖兵的看法,補課難禁,政府當然有治理不力的原因,但是如果把補課的『要害』歸為利益,則不一定能把反補課反到點子上,或者說,就是反了學校內的補課,校外的補課、教師家庭裡的家教,卻可能依舊猖獗。而且,教師靠校外的補課、家教,所獲可能遠比從小金庫裡的多。當然,有人會說,可以進一步打擊校外兼職、家教,這樣就徹底杜絕了。這個思路也正是現今各地在出臺《義務教育實施條例》時的思路——山東已經規定教師不得兼職、家教了。可是,還不用說其合法性,就是從其操作性看,也可能是一場戰線極長的戰役。
真正反補課,反到要害,在於兩點。其一,中小學真正設立參與學校決策、監督的家長委員會,通過家長委員會,受教育者的權益纔可以得到切實維護,亂收費纔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學校要收什麼費,必須由家長委員會討論、同意。其實,中小學有無家長委員會,這關系到學校能否真正實行校本管理。其二,義務教育能否做到均衡發展,發生在小學、初中的補課、家教、擇校熱,一個重要原因是小學與小學之間、初中與初中之間辦學條件、辦學質量存在很大差距,這纔有圍繞擇校的補課、家教。
尤其是後者,對於減少補課,至關重要。而且我國《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了政府在均衡發展義務教育中的責任,新任部長也把這作為義務教育發展的重點。反補課,更應集中精力督促政府在均衡義務教育資源中的作為,具體包括,是否做到給薄弱學校更多的投資,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是否縱容開辦重點校、重點班(或變相的重點校、重點班),要求政府公布各校的具體投入與學校均衡發展狀況,等等。如果沒有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補課、家教、擇校將長期存在——從『利益』角度說,政府的投入、學校的校本辦學、家長的監督與評價是辦學中的不同利益群體,政府的投入是所有利益關系中,最需要理順的環節。
最適合扮演這一角色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老百姓當然有權監督政府依法治教,民間的反補課,只不過增添教育發展的悲壯色彩——而是人大機構,我國各級人大機構應該監督政府履行法律規定的責任,對於不切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府部門及其官員應嚴肅問責。這樣的反補課,纔能反到根本、反到要害,為教育的發展,治理出健康的環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