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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實名推薦可推動誠信社會建設
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一石激起千層浪。我以為,隨著公眾關注度的提昇,它對當下中國誠信社會建設的推動作用,將更值得我們期待。
首先我們應該清楚,『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並不是什麼招生制度的根本變革,而僅僅是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政策延續,一種措施而已。而且,北大將這種措施的招生對象控制在了『本科招生計劃人數的3%以內』,與剩餘的97%相比,它僅僅是自主招生向前邁出的一小步。
既然是『一小步』,為何引來媒體和公眾如此高的關注度呢?當然是教育公平和社會誠信的原因。可以說,失去了社會誠信,就失去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基礎和靈魂。
源於國外的『實名推薦制』,其基礎也是社會誠信。
據說在美國,高中畢業班的班主任、中學校長的一項任務,就是要給大學校長寫信,推薦自己的學生。一般社會賢達,也可以寫信舉薦自己身邊熟悉的中學生,但信的內容不能讓被舉薦的學生看到,要密封好交給學校。如果弄虛作假,失去了個人聲譽和社會誠信,那就等於自我毀滅。所以,『實名推薦制』在國外成了常用的招生辦法之一。
但在當下,中國社會的誠信缺失令人揪心。本來覺得學術界該好點吧,但也抄襲、剽竊成風。什麼『院士抄襲剽竊』、『大學校長博士論文抄襲』、『醫專副校長身陷「職稱門」』、『長江學者造假』、『博導學術造假』等等,讓人眼花繚亂、毛孔發汗。10月29日,教育部還專門發出通知,成立『學風建設協調小組』,可見誠信問題在高校已有多麼嚴重。
顯然,在高校,這項制度賴以存在的基礎已經不穩,那麼它的執行,自然要受到公眾的懷疑。公眾關注北大通過『校長實名推薦』選擇什麼樣的學生,更關注會不會發生權錢交易,進而成為中學校長和北大招辦某些人謀取利益的『橋梁』。
北大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做出了防范性的規定,要求中學推薦學生必須先在本校公示,接受學生監督,還強調『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但在社會誠信缺失的現實環境裡,誰敢保證就一定不會出現弄虛作假的事情?
據媒體報道,具有推薦資格的39所中學,都已經公布了推薦名單,這些被推薦的學生『學習成績好』、『學習能力強』、『綜合素質高』,一句話,就是大家公認的『好學生』。這樣的結果讓一些對此舉抱有很多期待的人士頗為失望,認為北大最終還是沒有向偏纔、怪纔敞開懷抱。
的確,單純就選拔人纔而言,北大此次招生改革並沒有達到公眾所期望的高度,但是,如果從更大范圍著眼,我們對北大還有另一種期待,就是重構公眾對高校的信任。如果北大在試行『中學校長推薦制』的過程中,不會出現『弄虛作假』、『權錢交易』的事情,應看作是對當下誠信社會建設的一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