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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高三學生小亮(化名)幾天來一直悶悶不樂——他的高考資格被學校一則規定『剝奪』,『截至12月7日之前,凡是會考科目已有7項合格的,可參加高考報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因為這則規定,未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學生不止小亮一人。
據記者了解,小亮所在中學位於省會友誼大街和槐安路交口。日前,班主任傳達學校有關高考報名的通知:『至12月7日之前,凡是會考科目已有7科合格的,可參加報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這則通知在學生中引起了不小的波動,因為不少學生還未完全結束所有科目的會考。
據小亮介紹,他只在高一年級參加了一次會考,當時共考了4科。高二這一年,小亮放棄了兩次會考機會,他打算在高三年級集中通過所有剩餘科目的會考。本月6日、7日兩日是會考時間,小亮為這次會考做了充分准備,自認為通過無虞。『學校的規定對我來說不公平。』小亮說,到目前他只參加過4個科目的會考考試,無法達到學校要求的『通過7科』的條件。
據介紹,該校因校規所限未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學生不止小亮一人。一些學生說,他們曾找學校,學校答復是『上級規定』。
就此,記者聯系了該學校。據該校一位老師介紹,因這個規定,學校有一些學生被殃及。至於這個規定是來自上級,還是學校自制,該老師稱並不清楚。
據石家莊市考試院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高中生通過全部會考科目後可獲得高考資格,高中階段,每學年有2次會考機會,12月份一次、5月份一次。以高三學生來說,從現在到高考之前還有兩次會考機會,任何人沒有權利直接或間接地剝奪學生參加會考的權利。『該學校對高考報名人為設置障礙的做法有悖相關政策精神。』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受影響學生可向教育部門投訴。(記者:王俊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