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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1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公布。
為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加快優秀及各類創新人纔的選拔培養,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對象我校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4.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1.各類學科競賽獲獎者、科技創新實踐活動獲獎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關學科專業范圍內填報;
2.省級優秀學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專業中填報。
三、申請時間及辦法1.申請時間: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10日。
2.申請辦法:在我校招生辦網站http://zsb.fz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同時將個人申請表、學校推薦意見、高中階段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寄至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材料全部采用A4紙印制(申請者提交的出版物、設計作品等除外),內容應當簡明、清晰、真實、完整,並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情況者,一經發現,隨即取消其申請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者,取消其保送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學籍。對在推薦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定推薦的中學,我校將對其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資格審查:對於在規定期限(2010年1月10日)內寄達我校(以寄件日郵戳為准)、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初審專家組進行書面評審,擇優選拔參加保送生測試的人選,並在招生辦網站上公布初審合格名單。
四、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可以來校參加我校自主命題的測試。測試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階段文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綜合能力和創新精神,分理工類和文史類進行。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五、錄取工作1.我校將根據考生測試情況、綜合高中階段成績,擇優認定部分考生的保送資格,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並按規定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2.獲得我校保送生資格認定者,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准後可免於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資格認定名單由我校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和教育部備案公示,未經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錄取。
4.我校將在招生辦網站及時發布保送生招生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並配合做好相應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准確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負責。
六、聯系方式1.電話:0591-22866857
2.傳真:0591-22866857、83739513
3.通訊地址: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50108
或 福州市工業路523號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50002
七、本簡章由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關於2010年招收保送生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准。福州大學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