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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薛明揚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無論在各個學校實行的『減負』措施多麼有效,只要面對激烈的昇學競爭和就業壓力,所有舉措都立即變得『蒼白無力』,甚至『按下葫蘆又起瓢』。 ●要把『減負』真正落到實處,我們就應該首先思考學生中究竟哪部分群體構成了『學業負擔』的承受者;其次,哪些是『合理負擔』,哪些又是『額外負擔』。
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多年來一直是困擾教育工作者的一個『頑癥』,盡管各級政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不斷推出改革舉措,這些措施也確實在一段時期內產生作用,但總體而言,『減負』難題尚未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減負』為何難有作為?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新中國成立60年來的『減負令』基本聚焦於學校教育本身,自上而下的推進使一線教師尚未真正將『減負令』所蘊含的教育理念轉化為實踐,『減負』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往往是一邊學校在『減負』,另一邊家長需求下的社會培訓機構『乘虛而入』實施『增負』。因此,無論在各個學校實行的『減負』措施多麼有效,只要面對激烈的昇學競爭和就業壓力,所有舉措都立即變得『蒼白無力』,甚至『按下葫蘆又起瓢』。從這個角度來看,『減負』應該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各部門相互攜手的社會系統工程。
究竟何謂負擔?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意為在進行某種活動中所『承擔的壓力或擔當的責任』。那麼『學業負擔』,即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所擔負的責任、履行的任務與身心承受的壓力。
首先,『學業負擔』是由施加給承受者的外在壓力或動力所促成,沒有外在的壓力或動力,則構不成『學業負擔』。其次,『學業負擔』是學生在參與學習活動中的一種身心感受,是主觀的。因此,同樣的學習,對有的學生構成負擔,而對有的學生則構不成負擔。再其次,『學業負擔』的大小與是否制約學生本身的身心特點等因素有關。這足以說明,『學業負擔』既是個人問題,也是教育問題。
學生負擔過重的根源是學生學習內容過多、作業量過大、學習任務過重嗎?這只是學生負擔過重的表象。筆者常常在想,當王羲之練起書法、陳景潤鑽研數學、魯迅寫起小說時,那一刻盡管學習研究的任務多、耗時長,但一切煩悶、焦慮等心理負擔似乎都與他們『絕緣』,在這種旁人看起來艱苦的過程中,他們卻體會著愜意與幸福。這說明負擔和『量』沒有必然的聯系。事實上,真正導致學生負擔過重的根源在於『質』。要把『減負』真正落到實處,我們就應該首先思考學生中究竟哪部分群體構成了『學業負擔』的承受者;其次,哪些是『合理負擔』,哪些又是『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