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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本報記者蘇婷
訪談嘉賓:
陳正華首都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
曾樾 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中心小學校長
陳傑鈞江蘇省大豐市草堰中學校長
【本期話題】
湖南校園踩踏事件給學校再次敲響安全警鍾,一些小學的課間『圈養』又有抬頭之勢。有家長在網上發帖感嘆:小學教室如同監獄。日前,雲南一所中學為避免因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時與家長產生糾紛,要求家長簽一份學校安全教育監護責任協議書,規定家長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事先強調各方責任尤為重要主持人:學生在校安全問題一直被校長們稱為自己頭上的『一座大山』。為此,一些學校出臺了安全方面的相關規定,以便發生問題時可與家長分清責任。防患於未然是對的,但怎麼防,的確應有個方法。您怎麼看待這些學校的『無奈之舉』?
陳正華:學校對學生安全問題高度重視,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一些學校試圖通過一份協議書來規避責任顯然是不應當的。盡管家長應當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但學校與家長簽訂的這種所謂安全教育監護責任協議書實際上是無效的。
陳傑鈞:我想,出臺安全方面規定的大多數學校,其出發點是為了讓家長知道該做什麼和如何做,著重在提醒家長關注孩子的安全教育,所以給家長發安全責任告知書,我認為有其合理性。當然雲南那所中學要求家長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是不合情理的,是以犧牲學生的自由與發展為代價。因此,這類協議書中往往又有不合理的因素。
曾樾:要避免校園或校外活動傷害,事先突出強調家校各方責任顯得尤為重要。應該說,在安全防范方面學校並非無奈,辦法還是有的,責任也總能分清。但畢竟偶有安全隱患防不勝防,何況處理安全事故又要牽扯很多精力,以致影響學校正常工作。因而,對待校園安全問題,學校不僅顯得格外謹慎,有時也難免出現尷尬,給人留下『無奈之舉』的感覺。
不能因安全問題影響學生發展主持人:學生全面發展離不開活動,限制甚至禁止學生活動將造成他們的發展障礙。在校園安全問題上,學校希望的理想狀態與現實差距在哪裡?
曾樾:安全固然重要,但學校不能因噎廢食。如果因為擔心出現問題而放棄組織活動,既縮小了學生的活動空間,也不利於學生的個性發展,顯然有悖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如果我們每次組織活動都能做到計劃周全、措施得當,想必安全也會有較好的保障。個別意外應該當作特例來看,而不應該成為對學校的束縛。學校要為學生創設相對寬松的成長環境,並加強管理。
陳傑鈞:對學校而言,我們希望看到的理想狀態是:學校各方面的教育教學工作能順利進行,學生能積極參加各項活動,能夠較全面、健康地發展。管理者盡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但不必提心吊膽,縮手縮腳;學生能夠有自我安全意識,不對自己,也不對他人做出有危險的事;家長能夠理智地對待一些校園安全事件。
而目前的狀況卻是學校領導、教師無時無刻不擔心安全問題,有些學校的考慮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給自己找麻煩就行』;學生由於年齡、心理特點,活潑好動,有些事防不勝防;家長往往想,我把孩子交給你了,在你那兒出的事就得你負責。所以,理想與現實的距離還是存在的。
陳正華:從學校和學生的關系上看,學校並不對學生承擔監護職責(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因而並非學生在校期間以及校外發生的所有安全問題都應由學校承擔全部責任或部分責任,對於那些因不可抗力、突發性、無法預見等因素造成、學校並無不當而發生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無需對其承擔後果。因此,安全問題重要,重在教育與防范,不能因此而影響學生的教育和發展。
保障學生活動安全是系統工程主持人:出於安全考慮的種種措施,既要不因噎廢食,又要有足夠的安全保證,怎樣纔能達到兩者的最佳結合,從而為學生提供相對寬松的成長環境?作為校長,對此有何呼吁和建議?
陳傑鈞:這需要學校和家長的共同努力。學校要重視安全教育,讓學生知曉相關安全常識;家長應培養孩子正確的生命觀,養成好的安全習慣。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學生活動纔能有足夠的安全保證。當然,學校制定各項安全措施要合理合法,不要一味從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上級部門也應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出現偶發事件時要做好學校和家長的協調工作,緩解各方壓力。
曾樾:學生活動的安全與保障是系統工程,只有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承擔責任,共同營造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全的氛圍,真正意義的安全纔能落實。我們也希望能夠加大建立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規的力度,繼續爭取社會各方支持,不斷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全力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