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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報名條件公布。
省級重點普通高中(省級規范化學校)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思想品德優良,具備201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和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通過所在中學報名。
1. 綜合推薦學業優秀,會考成績80%以上科目達到A級,其它科目達到B級及以上(可提供會考成績省份);成績列年級文、理科前5%的優秀學生(無法提供會考成績的省份)。
2. 特長自薦(1)經教育部批准具有2009年度保送資格者(不含外國語學校類保送學生)。
(2)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省賽區競賽的名稱為: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3)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者、獲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一等獎以上者。
(4)具有學科特長、發明專利等學術或創新潛質,通過山東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