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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作業留多少算『超重』?老師應該怎麼批改作業?
23日,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為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我省近日發布《吉林省義務教育教學常規(試行)》(以下簡稱《教學常規》)進行了規定。
教案不完備 不得教學《教學常規》要求,中小學各科課程要開全,開足課時。教師對每學年、每學期、每單元及每個課時的教學活動均應有明確、清晰的教學目標。
要求老師根據學生發展程度和個性特點,確定科學、有效的教學方式、方法,預備或開發教學必需的資源;老師們還要實行集體備課制度,沒有教案或教案不完備,不得實施教學。
《教學常規》規定,堅持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原則,嚴格控制學生課外作業量,保證絕大多數學生能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作業。小學一、二年級各學科,其他年級當天沒有教學任務的學科,不得留置書面課外作業,嚴禁布置懲罰性作業。
根據教學需要留置的課外作業,每天的單科書面課外作業時間,按絕大多數學生的書寫和完成速度,小學三、四年級不超過15分鍾,小學五、六年級和初中各年級不超過20分鍾。凡留置給學生的書面作業,教師均必須提前做。
教師批作業 評語要『激勵』學生書面作業要由任課教師本人及時、認真逐一批改,評語應恰當,具有激勵性。要求學生重做的作業,教師要復批。教師應通過作業批改,總結教學得失,對共性問題要及時講評。
教師不得利用學生自習時間講課或進行集體輔導。
考試命題要進行論證,未經充分論證的命題不得用於考試。教師應通過口試、開(閉)卷考試等多種方式,全面評價學生發展狀況。
對學生學業的評價結果應以等第形式呈現為主,比如以『A、B、C、D』等來評價,評價結果應反饋給學生個人。學校和教師不得按考試分數的高低給學生排序,不得公布學生的評價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