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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警方去年11月中旬接到一對父母報警,稱自己的孩子失蹤多日,音訊全無。經調查,原來這對父母長期在香港工作不在家,女兒跟同學一起外出租房上網,連學也不上了。
前日,該女生和兩名同學纔不情願地跟著各自的父母回了家。
女兒和同桌相繼『失蹤』
宋先生夫婦倆長期在香港工作,14歲的女兒一個人在羅湖一小區生活,兩人每星期回深圳看她一次。去年11月12日,宋先生夫婦突然接到女兒學校的電話,說他們的女兒不見了,聯系不上。夫婦倆於是向黃貝派出所報了案。不料,次日他們女兒的同桌也失蹤了。
辦案民警來到學校向兩名女孩的同班同學了解情況時,意外從他們口中得知,宋先生的女兒跟同桌一起在外租了一間房,兩人沒失蹤,而是厭學,她們整天在租的房子裡上網玩。
在與兩女孩的同學溝通後辦案民警得知,還有一名女孩子跟兩人同住。但對於租的房子在哪裡,同學卻都表示不清楚。
女孩不願跟父母回家
經過一番調查,專案組民警慢慢摸清了這3名女生的狀況,並順藤摸瓜來到了布吉草埔,在某小區的一間出租屋內找到了3女生。在民警的多次勸說後,三名女孩仍然拒絕回家,『我們在這裡玩得挺好,乾嗎回去?』小宋說。宋先生在得知女兒不願回家的消息後,很失望。
前日下午,在3名女生的一個朋友以『請你們出來吃麥當勞』為借口聯系上她們後,3個人纔來到黃貝嶺與各自的家長見了面,並被勸回。『其實不能怪孩子,都是我們平時工作忙,忽略了她!』宋先生自責地說。(記者仇日紅通訊員薛哲、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