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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學上』到『上好學』——教育部負責人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新年伊始,教育部在《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中明確提出:2012年實現義務教育區域內初步均衡,2020年實現區域內基本均衡。
這是2010年首個關於基礎教育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今後10年我國推進教育公平的莊重承諾。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說,我國在公共財政的保障下,實現全面普及義務教育,即保障法律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在此基礎上,剛剛出臺的《意見》明確要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義務教育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努力讓所有的適齡兒童少年都『上好學』。
(資料圖片)2009年12月16日,學生在衢州市龍游縣山底小學校園裡跑步。新華社記者王小川攝
清晰描繪『路線圖』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指出,《意見》提出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是根據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決定的,是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目標要求的。
《意見》也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清晰描繪了『路線圖』。具體而言,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范圍的角度講,初步均衡就是在全國部分具備一定條件的縣域內、有些地市區域內率先實現階段性的均衡發展目標;基本均衡是在全國大部分縣域內、一部分地市區域內實現階段性的均衡發展目標,東中西部義務教育發展差距也要相應縮小。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程度上看,初步均衡就是在教育投入、教育設施、教師資源等基本辦學條件方面首先實現均衡;基本均衡就是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一定程度的均衡。需要強調的是,所有的目標都只能是一個階段性的目標,均衡永遠是相對的,隨著經濟社會和教育的不斷發展,會不斷提出更高的均衡發展目標。
這位負責人指出,要保障這些目標的實現,首先要遵循《義務教育法》的法律規定。明確義務教育是政府的法定責任,在政府領導下推進;堅持國務院領導、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要把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作為重點。突出義務教育學校的標准化建設、教師資源的配置和流動、校內外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並把合理配置資源的重點放在區域內特別是縣域內。要把提高質量作為根本任務。使義務教育的總體水平在均衡發展的過程中得到總體提昇。要把解決或緩解義務教育階段熱點難點問題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結合起來。認真研究包括城市擇校問題、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