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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一部能上網的手機對如今的孩子們來講,已經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但『手機涉黃』也引起了政協委員的注意,陝西師范大學教授楊維平就明確提出:『讓孩子們遠離手機黃毒,除了加強網絡和運營商的監管以外,還應立法禁止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機。』(中國新聞網1月26日)
筆者認為,楊教授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這樣籠統地『一刀切』,就有因噎廢食之嫌。保護未成年人,我們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首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禁止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機不能『一刀切』。未成年人是否能使用手機,關鍵看他用手機乾什麼。手機的用途包括方便與家長聯系、電子書、電子詞典、鬧鍾、手表、計算器、日歷、音樂播放器、網頁瀏覽等等;使用手機的消極影響,主要就是瀏覽網頁時可能接觸到不良信息、過於頻繁地收發短信影響上課效率等。很明顯,只要引導孩子正確、適度使用,手機的積極作用佔主導地位。
其次,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信息影響,還有很多辦法,比如可以規定,未成年人的手機必須由監護人許可方能開通上網功能;對開通上網業務的,電信運營商可以向其監護人提供上網記錄和資費信息服務,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或者,乾脆給未成年人選用沒有上網功能的手機,既能避免接觸到不良信息,又能享受到手機的便利。
政府、社會、家庭保護未成年人責無旁貸,但呵護的方式很多,不能籠統地禁用手機,因噎廢食。禹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