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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刺激消費者『二次消費』,不少商家都推出了會員積分制,如今這一模式也堂而皇之地用到了小學生文具消費上。長安上沙社區的部分家長日前反映稱,該社區某小學旁邊的逾越文具店自推出積分制以來,個別學生竟月花3000來元。對此,長安工商、宣傳等部門獲悉後即對該文具店進行了突擊檢查,並給予了警告處理。
買文具積分引學生消費
『自去年9月份開始,我們發現家裡的零花錢時常變少,有時一少就是好幾百元。』張先生反映,在夫妻倆的追問下,在長安上沙某小學讀三年級的兒子承認,拿錢去學校旁邊的逾越文具店買東西了。
張先生從旁打聽,纔得知該文具店為吸引學生消費,亦學其他連鎖賣場推出了會員積分制,花1元錢即可積1分,滿100分便可換5元現金券,積到一定分數可以免費兌換各類文具。
在張先生提供的有關會員登記冊上記者看到,前來消費的會員多是小學生,消費最多的學生一次就積了700分,更有學生一個月就積了3000分。
『我的小孩僅在這家店就積了兩千多分。』張先生說,商家搞促銷原本無可厚非,但是這家文具店針對的都是沒有消費能力的學生,『孩子們要想換免費的文具,就必須花更多的錢,這不是變相地引誘小孩消費嗎?』
工商部門予以警告處理
針對部分家長的反映,長安工商、宣傳等部門日前對該文具店進行了突擊檢查。
檢查發現,這家文具店不但工商登記名與實際店名不符,且開業以來一直沒有辦理稅務登記執照。由於店內負責人已對學生會員制的電腦積分記錄銷毀,執法人員當即對其進行登記和警告處理。
工商部門提醒,由於小學生尚未成年,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正確的消費意識,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在消費問題上對孩子多加引導,適當控制零花錢。同時學校也應加強周邊環境的監管,及時糾正學生中的不良習氣。
(記者馬駿通訊員徐光、詹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