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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爆出北大法學院績效工資爭議、眾學者炮轟cssci等事件,使得高校管理激勵體制改革的老問題又浮出水面,引起輿論的極大關注。以往的爭論,其核心是教師和行政人員的待遇差別問題,目前已達成『教師不低於同級行政人員待遇』的原則,並建立了高校人事分類管理制度。當下的爭論,則集中於學校是不是該用科研考核教師,這種考核的標准設立是否合理等問題。
筆者曾就讀於大江南北三個高校,也已在西部兩個高校工作過十年。據我所知,有三類學校的老師不要求發論文:一是如清華大學等,老師待遇很不錯,研究環境很寬松,清華法學院雖然鼓勵,但並不強制教師發表科研成果。二是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這類乾部培訓性質學校。三是教學型的地方高校。一些地方高校中80%的科研成果一般是由20%的學者完成的。有些高校科研要求較低,主要是因為教師所承擔的教學工作量比較大,也有部分老師因為學校待遇偏低不得不在外面兼職,精力並未完全投入本職工作。
反觀北大教授批評院方要求發論文的政策,牽扯到他們對於自己和學院、學校的定位問題。師資的參差不齊,是國內高校普遍現象,北大法學院也不例外。北大法學院老師中有國際、國內知名學者,但也有學問和教學在業內評價一般者。如果主要精力在校外為自己創收者與校內專注科研教學者收入不拉開檔次,甚至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不拉開檔次,這種大鍋飯恐怕會挫傷名師們的積極性。但是,如果過分急功近利,用科層制來管理高校,形成領導和老學者對中青年學者的不合理打壓、剝削甚至精神和身體的支配,也有悖於思想自由,不利於中青年學者的成長和創造力的發揮。
發不發論文,對高校管理者和教師是個問題,要經過多方博弈與爭論,也考驗我們的制度創新能力,應該區分高校院系專業的差異,進行動態的調整。這方面,筆者贊同浙大校長楊衛院士前幾年曾說過的觀點:一所學校的教師還沒有形成很好的研究習慣時,學校從管理上要求教師發表論文,並且是在國際同行認同的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這樣可以形成一個整體的驅動力,從統計學的角度上看,論文發表得多就意味著教師花在做研究上的時間更多。因此,三流大學要提昇,就得要求師生多發表論文。二流大學要求教師發表的論文,是在該領域裡最好的、影響因子最高的雜志上。如果某人一年能在這樣雜志上發一兩篇論文,他會被認為是國際知名的學者。再發展,這位教師能幾年磨一劍,做一些引導、引領這個學科發展,更帶有原創性的工作,帶領學科往前走,那他就是國際一流學者了。
所以,一流大學不要求教師發表很多文章,也不要求他們在頂尖雜志上發表,只是給更寬松的環境做研究,由教師在好奇心驅動下自由發展。在國際上前幾名的頂尖大學,所有的教授都是該學科同年齡段裡最優秀的。因此,這些學校要求其教師除了保持自己作為這行頂尖的學者外,還要花時間在學生身上,讓這些最好的學生受到教育和啟迪。因此,每所學校發展階段不一樣、水平不一樣,對發表論文所強調的內容也就不一樣了。
目前高校中,反對績效工資拉開差距的老師群體實際存在兩種人,一是懶人或者主要精力不在教學科研上的人,二是志存高遠,立志坐一輩子冷板凳寫出一兩本名著的學者。前者的存在讓人能理解,後者的存在讓人感到欽佩和崇敬。績效工資制度主要是針對前者的,高校改革應使在其位不謀其政的人越來越少。因此,我們在制度設計上也不能像一些地方中小學的改革,進行一刀切,獎勤罰懶的同時,也要看到教師之間能力、機遇對其個人學術定位的巨大影響,充分理解和保護那些致力於坐冷板凳追求精品化的學者。總之,學校、學院、專業、學科乃至教師個人職業規劃都需要合理定位,但要警惕和批判那些把大學搞成流水線,剛給牛吃完草就要擠奶,把好奶牛變成『叫獸』的不合理制度。(褚宸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