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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到香港,發現人行斑馬線上的綠燈一亮,就有急碎得如京劇鼓點般的電子音樂催你過街。一條並不寬的街道,每每到了中間,還加一個小島,讓行人Z字形周折再走;茶餐廳裡有一半煎蛋,一半字母湯(西方給小孩子吃的一種罐頭面湯),半中半西的奇怪食物……我曾想,除了購物,這樣的香港怎能可愛?
然而,你一定要讀林夕的《我所愛的香港》。
一人一事,皆因愛而更親愛。林夕的香港,就是由細碎的人和物組成的。他說『有生以來,我連一厘移民的念頭都沒有過』。讀他的書,知道他只是珍惜身邊之物,支離點滴、舊屋新人、國事八卦、都一視同仁地津津樂道。
喜歡香港纔女亦舒的話——『時間用在哪裡是可以看見的』,他甚至拿來作一篇文章。在文章裡說『有兩句話是我經常掛在嘴邊對朋友及同事說的。一是多看書,而且是不同類型的書,二是學好並練就流利的普通話』。
為了學習普通話,他請了北京老師一對一地學習了半年,然後背普通話詞典,每天寫歌詞時也開著鳳凰衛視。為了對比臺灣國語和普通話的不同,他看大量的臺灣時裝劇。大概還有大量的央視張紀中版金庸武俠劇。因為他曾感嘆還是央視版的金庸劇,要大漠有真大漠,要華山有真華山。
不肯離港卻要認真學習普通話,並時而拿香港、上海和北京比較;不願移民遠遷卻喜歡看房搬家,並且不願意相信風水;被梁文道稱為『夕爺』,時而自謙為『港爛』的固執而純粹的林夕,何等可愛!
其實像林夕這般捨不得香港,卻努力學習外埠文化的香港人太少。大家都知道香港人喜歡到海外買有游泳池的豪宅大屋,到了異國他鄉卻喜歡把異地改成另一個香港。比如,首先要有喝港式早茶的茶樓,還要有可以跑電子馬的賭場,然後就是要有轉播亞視、無線長劇、『香港小姐』選美的電視臺。全不像大部分北京人、上海人到了海外,全老老實實不挑不揀的,沒有誰把大碗茶、生煎包發揚光大。
曾經,周圍都是些在北京、上海、香港做商務旅行的外國朋友,問他們在這三座城市裡最喜歡哪一座,大部分都會說上海。問為什麼,多是因為它介於有文化氣息的北京和商業氣息的香港之間。
問那些藝術家,答案總是直接而簡單:當然是北京。一個到中國6年時間還不會說幾句漢語的美國攝影師說:你知道,當你和那些來自世界各地的攝影朋友在798的一個有一棵大槐樹、貌似四合院的工作室裡,沏上一壺茶,我會覺得,這裡就是上個世紀法國巴黎的『左岸』咖啡館。我們在討論著整個人類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