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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印發的2010年工作要點提出,要完成職業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配合做好考試法和教育督導條例的制定與審議,修訂教師法等法律法規。
要點提出,要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減少和規范教育行政審批。加強教育行政復議制度建設。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教育糾紛解決機制。深入推動各地開展創建依法治教示范校活動。做好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
要點提出,要深化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推進學校信息公開。全面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積極開展『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區)』創建活動。嚴格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研究制定規范教育收費指導意見。
要點提出,要嚴格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普遍開展預案宣傳和演練。加大學校安全防范力度,著力抓好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和學校傳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健全重大安全和穩定事件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