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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前6名不要錢,70名後交3500元
新學期伊始,長沙市培粹中學對100多名高一年級學生按上個學期期末考試的分數高低進行了一次大排名,並規定學生新學期交多少學費,全憑上個學期考分高低來定,分數高的少交,分數低得多交。對此,一些家長認為不公平。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家長反映,上學期末,培粹中學組織高一學生家長開了家長會。會上提出,高一學生要按期末考分收取下個學期的學費,年級前6名不要交錢,之後的70名每人交2000元,70名以後每人交3500元。當時很多家長心裡想不通,准備去找校長,因怕影響孩子在學校的學習,所以沒去找。
另一位家長反映,去年下半年,孩子進入培粹中學高一年級讀第一學期時,學費只有1000元,最高也就2000元。但是到了期末,學校突然說第二學期最高要收3500元。在新生入學交費前,學校並沒有將這方面的情況事先告知家長和學生,剝奪了家長和學生的知情權。
記者電話聯系了培粹中學相關負責人湛先生。湛先生告訴記者,學費3500元一期是有物價部門的批文的。學校為了鼓勵高中學生提高成績,所以采取不同成績收取不同學費的辦法。這樣有助於學生增加學習動力,相互競爭。湛先生說,這事在上學期家長會上也講了。
培粹中學主管教育的章副校長也解釋說,高中每學期3500元,有物價部門的批文,每年開學都在校內進行了公示,這幾年也一直是這麼做的,而且現在高中三個年級都是這個標准。他說,高中生每個學期3500元學費,學校還略虧。他們學校高中學生生源並不是很好,為了鼓勵學生努力學習,校方運用資助的獎學金,對成績特別好的進行獎勵,有些學生甚至只收1000元。
『這種做法對學生有失人文關懷。』湖南科技大學副教授何正良說,根據考分定學費,容易讓低考分的學生產生自卑,這是對考分低的學生的歧視,是對學生平等受教育權的侵犯,極容易構成心靈上的傷害。『教育要改革,是為了使教育更適應教育的自身發展規律,更有利於培養人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