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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教育部公布2010年工作要點,提出『優先發展教育,促進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4%目標的實現』。
2006年『十一五』規劃綱要就提出:『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此前的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本世紀末(指20世紀末)達到4%』的目標。但這一反復強調的國家目標,時至今年仍只是『促進』而非『確保』,不禁令人擔心:今年會不會繼續不達標?
這樣的擔懮是有依據的。1993~2007年,中國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的比例,只有2006年和2007年超過3%。2008年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達到歷史最高,也只有GDP的3.48%。財政部門說,中國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低於國際平均水平,制約了國家在教育事業上的投入。也有人分析,由於縱向管理層級過多,利益分配乾擾,致使教育經費產生消耗。而在同一級政府,教育又往往爭不過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成了『剩餘財政』。
在一些官員看來,把財政收入投到經濟領域,不管是建工廠、蓋大樓、造橋梁、修公路,對拉動地方GDP增長纔是立竿見影,短短幾年就能為地方掙足『面子』,積累足夠的『政績』,在官員績效考核中脫穎而出。而投入到教育領域,對經濟增長當期的拉動不顯,且既缺乏激勵機制,又缺乏約束和問責機制,4%不保又如何?
還需要追問的是,就算足額保證了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4%,教育經費就真的『不差錢』了嗎?現實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較大區域性差異,富裕地區保障教育經費也許並不困難,而在一些貧困地區,地方財政擠出必要的教育經費開支,已無能力。另外,好學校和更多的教育投入集中於城市,一所城市示范學校,一年的修繕維修費就要幾百萬元;而一所農村的普通中小學,每年的運轉經費只有幾萬元。並且,盡管社會各界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呼聲不絕於耳,但事實仍是,建一所『示范校』似乎更能凸顯地方政府的『政績』。
但無論如何,公眾期盼,進入新世紀的第二個10年,教育經費應確保4%的剛性投入。至於如何協調各地各部門,保證各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增長,如何保證教育經費每一分錢都花在該花的地方,對違法違規的行為,該如何懲治,這些是例常的制度建設和監督問題,不是剛性投入的『攔路虎』。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