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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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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已經公布,參照2008年國家劃定的一區復試分數線,我校部分專業尚有一定數量的空缺名額,需要接受調劑考生。現將我校2009年調劑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成績要求:由於我校地處湖北省武漢市,屬於一區,所有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須超過或達到第一志願報考專業所屬學科門類一區國家線。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培養計劃』的考生不能調劑到該計劃外錄取,反之亦然。因我校2009年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培養計劃』報考人數較多且成績較好,故不接受該計劃調劑考生。
2、專業要求:第一志願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即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但工學和理學類專業考生須由調劑專業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調入。統考科目必須與我校招生目錄中的科目相同(統考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可互調,自命題數學不能等同於統考數學)。
對教育學、歷史學、藥物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僅限於參加統考或聯考的考生)考生的調入和調出在考試科目的要求方面可從寬掌握,具體情況由研究生部根據國家規定處理。
3、考試方式:參加2009年國家統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
二、基本程序
1、考生向相關學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一)提交書面調劑申請表(樣表見附件二)。
2、各學院主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院領導簽字是否同意調劑,加蓋學院印章。
3、到研招辦辦理調劑手續。
4、國家分數線公布後5日左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將開通網上調劑系統,考生務必及時在網上填報調劑志願,再次確認調劑意向;未能網上填報調劑志願的,意味著沒有達到國家最低復試分數線,不能被網上調劑系統審核通過,不能調劑到我校。
5、我校研招辦網上通知『同意該生參加復試』;調劑考生在限定時間內做出是否同意參加復試的明確答復。
6、考生持我校研招辦出具的調劑『接收函』(附件三)到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獲取『同意調劑(出),不予補錄』並由考生簽字的書面證明(附件四)。復試之前,我校不要求調劑考生向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索取專業課試卷。
7、我校研招辦發放書面復試通知書。
8、參加復試。我校復試時間為4月11日、12日(星期六、星期天),復試對象為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並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以及調劑考生。
9、我校研招辦向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網上設置『待錄取』;調劑考生在限定時間內做出明確答復。一經同意,即不得更改。
10、調劑考生按照我校研招辦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第一志願報考單位專業課試卷交付我校研招辦(第一志願報考單位機要郵寄,考生本人不得攜帶試卷),我校研招辦發放錄取通知書。不能提供專業課試卷的,不予錄取。
三、特別提示
1。考生必須網上回復是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未在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將不能被我校設為『待錄取』狀態,我校將無法錄取(下載不了數據)。
2。考生上網填報調劑志願或修改調劑志願48小時以內,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一旦參加了我校復試並被我校設置為『待錄取』,而且接受了我校的『待錄取』,未經我校同意,不能再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也不能被第一志願單位補錄。非經雙方協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單方面取消『待錄取』。在調劑工作結束後,接受『待錄取』的考生經教育部審查合格,將被正式錄取。也就是說:
1)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結束後,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被我校設置『待錄取』標記;
2)考生必須在我校要求的時限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否則我校可隨時解除『待錄取』標記;
3)一旦考生同意『待錄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單位『待錄取』。
4。我校的調劑工作主要由各學院負責,請考生按照附件一列出的聯系方式諮詢調劑調劑要求和步驟。
5。統考科目相同、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照最先申請、最先調劑的原則,鼓勵外校考生積極調劑。
6。目前在三區就業報考地處一、二區招生單位和目前在二區就業報考一區招生單位,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在職考生,均不享受照顧政策,按招生單位所在區分數線執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培養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准,不得更改。
7。我校研招辦開通『調劑專線』(只能接聽,不能向外撥打),接受考生諮詢。電話號碼為027-(近期開通)
8。我校未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代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嚴格按照國家政策進行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請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聯系方式與我校相關學院及研招辦直接聯系,謹防上當受騙。
四、激勵措施
1、對符合我校獎學金評定條件的調劑考生,每人每學年可享受人民幣2000元的助學金(用於生活補助)。
2、我校接受調劑考生的專業均提供部分公費名額,用於成績優秀、申請在先、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調劑考生。
五、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708號中南民族大學XX學院XXX老師(研究生教學秘書)收
郵政編碼:430074
中南民族大學研招辦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擬調劑專業及聯系辦法
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 | 招生學院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030101 | 法學理論 | 法學院 | 劉老師 | 027-67842894 15972073799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
030107 | 經濟法學 | |||
030180 | 法律碩士 | |||
030301 | 社會學 |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 張老師 | 027-67843791 027-62116265 |
030401 | 民族學 | |||
030402 | 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 | |||
030404 | 中國少數民族史 | |||
060104 | 歷史文獻學 | |||
060105 | 專門史 | |||
010107 | 宗教學 | |||
060106 | 中國古代史 | |||
040101 | 教育學原理 | 公共管理學院 | 姜老師 | 027-67842677 027-62692880 |
120403 | 教育經濟與管理 | |||
120202 | 企業管理 | 工商管理學院 | 張老師 | 027-67843646 027-63238119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020104 | 西方經濟學 | 經濟學院 | 鍾老師 | 027-67842744 13886124160 |
020202 | 區域經濟學 | |||
030403 | 中國少數民族經濟 | |||
050101 | 文藝學 | 文學院 | 常老師 | 027-67842864 13260671316 |
050105 | 中國古代文學 | |||
050107 |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 | |||
030304 | 民俗學 | |||
050103 | 漢語言文字學 | |||
050302 | 傳播學 | |||
030405 | 中國少數民族藝術 | 美術學院 | 胡老師 | 027-67842097 15997448831 |
050404 | 設計藝術學 | |||
070204 | 等離子體物理 | 電信學院 | 吉老師 | 027-67842854 15623495449 |
081001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
083100 | 生物醫學工程 | |||
070302 | 分析化學 |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 蔡老師 | 027-67842752 027-62991780 |
070303 | 有機化學 | |||
070304 | 物理化學(含:化學物理) | |||
070301 | 無機化學 | |||
070305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
050211 |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外語學院 | 呂老師 | 027-67842765 |
071010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生命科學院 | 王老師 | 027-67842689 13871291870 |
100701 | 藥物化學 | 藥學院 | 王老師 | 027-67841196 |
08120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計算機科學學院 | 熊老師 | 027-67842781 15827113399 |
070104 | 應用數學 | |||
010102 | 中國哲學 | 思想政治教育學院 | 何老師 魏老師 | 027-67842214 13554275422 13277066379 |
030501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附件二:調劑申請表(通過『中國研招網』或我校研究生部主頁下載)
附件三
調劑 接收 函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報考貴單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 (考生編號: ),報考專業為: ,初試成績為:外國語 政治理論 業務課1 業務課2 總分: ,達到第一志願報考專業所屬地區、所屬學科國家最低復試分數線以及我校復試分數,符合調劑要求。經考生本人申請,我單位審核,初步同意接收該考生到我校相關專業復試。
我校在復試前不要求考生提供專業課試卷,但需煩請貴單位在『同意調劑(出)函』上簽字蓋章,以便確認考生的調劑誠意。第一志願報考單位未書面同意調劑(出)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
謝謝支持!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二○○九年 月 日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708號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附件四
同意調劑(出)函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報考我單位的考生 (考生編號: ),報考 專業為: ,初試成績為:外國語 政治理論
業務課1 業務課2 總分: ,達到我單位最低復試分數線,符合調劑要求。經考生本人申請,你單位審核後初步同意接收該考生到貴校相關專業復試。
經研究,同意該考生調出我單位,參加貴校復試,即使招生計劃增加,我校也不再補錄該考生。我辦不再向其他(調劑)招生單位出具相似函件,該考生的專業課試卷由我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間向貴校寄發。
經辦人簽名:
二○○九年 月 日
研究生招生辦(公章)
二○○九年 月 日
調劑考生簽字:
二○○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