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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化學部分(以下簡稱《化學考試說明》),以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理科·課程標准實驗版〕》為依據,充分體現了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新課程理念;落實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化學學科課程標准〔實驗〕》的整體要求,貫徹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精神;對天津市2010年高考化學科命題的指導思想、考核目標、能力要求、考試內容及要求、試卷結構等作了較為詳盡的闡釋和說明。該說明符合天津市中學化學教育教學實際,有利於充分發揮高考的選拔功能及導向作用。
一、命題指導思想體現學科素質教育要求《化學考試說明》明確提出:『化學學科命題以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為考查重點和載體,重視理論聯系實際,注重測量考生的自主學習能力,運用化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用化學視角關注、觀察和認識社會、生產、生活、科學技術的能力』。
化學學科命題的指導思想,充分體現了學科素質教育的要求,即『化學學科命題力求體現新課程標准對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目標的要求,突出試題的基礎性、綜合性、開放性、探究性和時代性』。
二、考核目標與能力要求落實新課程標准理念新課程標准要求『高中化學課程在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以進一步提高學生的科學素養為宗旨,激發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尊重和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幫助學生獲得未來發展所必需的化學知識、技能和方法,提高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
為充分落實這一要求,化學學科考試以能力測試為主導,在測試考生將來進一步學習所必需的知識、技能、方法的基礎上,全面檢測考生的化學科學素養。同時,《化學考試說明》對考生的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即要求考生應具備接受、吸收和整合化學信息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解答)化學問題的能力以及化學實驗與探究德能力。這些能力要求突出了解決化學問題的過程和方法,獲得科學的結論或結果,旨在全面考查化學學科的科學素養,落實新課程目標的要求。
三、考試內容與要求符合新課程標准規定《化學考試說明》規定,考試范圍涵蓋必修模塊『化學1』、『化學2』和選修模塊『化學反應原理』、『化學與生活』、『有機化學基礎』的內容。具體來說,根據化學的學科體系和學科特點,考試內容包括:化學科學特點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常見無機物及其應用、有機化學基礎和化學實驗基礎五個方面。根據各部分內容要求的程度不同,《化學考試說明》又對考試內容按由低到高的順序劃分了『了解、理解(掌握)、綜合應用』三個層次。
與去年相比,2010年化學學科考試的內容及要求基本上保持穩定,只新增『沈淀轉化的本質』這一考試內容,符合天津市『穩中有新,穩中有變』的命題思路,也符合課程標准的內容標准。
四、試卷結構保持穩定2010年天津市高考理科綜合能力測試,仍將采用物理、化學、生物同場分卷的形式。由《化學考試說明》可以看出,化學部分的試卷結構與去年相同,分為Ⅰ卷、Ⅱ卷兩部分。其中,第Ⅰ卷為單項選擇題,共6題,每題6分,共36分;第Ⅱ卷為非選擇題,共4題,分值64分。
五、典型例題貼近高考化學試卷特點典型題示例涵蓋了考試內容要求中的學科主乾知識,對試題的難度都給予了區分,包括容易題、中等難度題和難題,其中以中等難度題為主,符合高考化學試卷結構的要求。
典型題示例中突出了學科特點,體現了新課程理念。試題注重學科知識與生產、生活和科技的聯系,重在考查考生獲取有效信息、應用科學的方法解決化學問題的能力。非選擇題的學科綜合性更強,更加突出考查了考生應用化學知識和技能,解決化學問題的能力。
六、教學及復習建議1.立足基礎,建構學科知識體系
由於高考化學試題將以中等難度題為主,同時注重學科內的綜合和應用,為此應注重基礎知識的學習,並根據知識內容在不同模塊中的深廣度和相互關系,將必修與選修教材中的知識有效融合,構建整體的、立體的、網絡化的知識體系結構。
2.加強探究教學,培養學生科學素養
高中化學新課程的教學方式首先突出的是學生的自主、合作和探究,不同模塊探究內容和探究方式是不同的。無論必修與選修模塊的探究活動,都體現了以實驗為基礎的化學學科的重要特征,加強探究性的活動對全面提高學生的科學素養有著重要的作用。
3.聯系生產、生活實際,培養學生獲取信息的能力
教師在教學中要關注與化學有關的生產、生活實際問題,引導學生通過對實際事物、實驗現象、實物、模型、圖形、圖表的觀察,以及對自然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化學現象的觀察,獲取有關的感性知識和印象,通過運用相關知識,采用分析、綜合的方法,幫助學生獲取信息並運用所學知識解決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