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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地理學科(以下簡稱《地理考試說明》)是以《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准(實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文科·課程標准實驗版)》和《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為依據編寫的。《地理考試說明》力求保持課程改革前後高考試題的平穩過渡,在保持試卷基本穩定的基礎上,做到穩中有變、穩中有新。
《地理考試說明》在考核目標與要求、考試內容、試卷結構上都體現了穩中有新的原則。從中可以看出,高考天津卷地理命題體現能力立意的命題指導思想不變,體現新課程標准的教育教學理念及要對中學地理教學改革有積極導向作用的命題思路不變。
一、關於考核目標與要求《地理考試說明》考核的仍然是獲取和解讀信息、調動和運用知識、描述和闡釋事物以及論證和探討問題四個方面的能力。但與新課程標准前的考試說明相比有一些新的變化。一是提出了更高、更具體,更具操作性的能力目標要求,更注重對考生運用地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規律及根據事物之間內在聯系,對地理事物進行分析、推理、判斷的地理思維能力和解決實際地理問題能力的考核;二是能力要求以行為目標方式呈現,與高中地理課程標准的行為目標具有一致性;三是增加了自主學習和發現或提出地理問題能力方面的考核目標與要求,體現了課程標准提倡自主學習,促進學生終身發展的教育理念;四是在獲取和解讀信息、論證和探討地理問題這兩項考核目標與要求中,不再強調跨學科綜合能力的考核目標要求,但更突出了運用學科內綜合知識解決現實地理問題的能力。
二、關於考試內容《地理考試說明》所規定的考試范圍包括高中地理必修1至必修3、選修模塊3(《旅游地理》)、選修模塊4(《城鄉規劃》)和九年義務教育的部分內容。在考慮學生發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據教學、教材的實際情況,減少了個別目前教學中學生學習、掌握起來有一定困難的內容,並將世界地理分區的內容,作為運用高中地理知識,分析、解決地理問題的背景、素材出現。
三、關於試卷結構2010年高考文科綜合能力測試的試卷結構與2009年相同,仍采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科『同場分卷』的形式。其中,地理部分的試卷由11道四選一的選擇題和2道非選擇題組成。選擇題佔44分,非選擇題佔56分,共100分。在內容比例上,高中地理必修1、必修2、必修3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內容約佔80%;高中地理選修3、選修4的內容約佔20%。
四、關於典型題示例《地理考試說明》精選了一些典型試題,這些試題反映出我市高考地理學科命題一貫堅持的指導思想:充分利用地圖語言,體現學科特色;關注現實生活,使考試內容具有時代性和地方性;突出主乾知識,體現地理的地域性、綜合性和人地相關性等。
需要說明的是,《地理考試說明》中的考試內容部分,列出的是形成地理思維能力所需的基礎知識,考核目標與要求則是對考試內容所包含知識把握的尺度。教師在教學中不能只注重考試內容部分,更不能讓學生去死記硬背這些知識;而要注重引導學生關注社會生活,使其認識到地理事物之間、教科書知識與現實地理問題之間的內在聯系;要重視對學生分析圖表、數據資料的能力,自主學習和提出或發現地理問題的能力,運用地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規律進行分析、推理的思維習慣和能力等方面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