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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牽動千家萬戶的大事。自從1977年恢復高考至今,它在內容和方式上都在不斷地改革。我想在此提出一個大膽的設想:每年實行多次高考,學生不必在一次考試中考完所有科目,而是每次只考一兩科。這樣,學生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高考的公平性也會大為提高,每年幾天的『全民緊張』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緩解。
在目前的制度下,普通高考每年只有一次,所以考試的這幾天,家長和學生都非常緊張。假如有考生碰到意外的情況而無法考試,他們只得等待來年再考;或者說,即使勉強參加考試,但結果也好不到哪去。
其實,每年多次高考並不是我個人的創造發明。在加拿大留學時,發現加國的教育部門早就這樣做了。雖然加國不像中國那樣有全國統一的高考,但是,他們有『省考』,他們的省考類似於我們的高考,區別只在於他們各省考的內容各不相同。我去留學的阿爾伯塔省,每年都有多次省考。比如1月份考數學,5月份考化學,6月份考物理等等。而且,學生1月份的數學如果考失手了,可以在5月份再考一次。
加拿大這種一年舉行多次的省考很值得我國借鑒。假如我國的高考也能一年舉行幾次,將會使眾多家長和學生都拍手稱快。但是,可以想象『一年多考』實行起來會有很多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成本和高中教學問題。
成本方面的問題很明顯:出題的工作量、監考的工作量、考生的考試費用等等都會大大增加。我們先這樣設想:出題、監考、評卷、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全部轉化為考試費用,讓學生負擔。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願不願意負擔這些費用呢?依我看,即使考試費用大大增加,大多數考生還是願意負擔的。多交一點錢,就可以減輕心理壓力,增加了機會,何樂而不為?而且,在新的制度下,可以作這樣的規定:在一次考試中考完所有科目者,每科應交的費用最低,而在一次考試中只考一科者,每科要交的費用最高,然後再按比例規定其他情形:在一次考試中考二科者、三科者……這樣,想省錢的考生,便可選擇一次考完的老做法。
當然,要考生承擔改革帶來的上漲費用是不合理的。目前負責高考的各省考試中心(考試院、考試局)是公共機構,而不是贏利的私人機構。政府有義務增加投入來辦這麼一件牽動千家萬戶的大事。對於家庭經濟確有困難而無法承受考試費用上漲的考生,可以考慮減免其考試費用。
這樣的改革還會影響到高中的教學。在新制度下,高中的教學安排要作適當的調整。考慮到現在很多學校已在高三的上學期就完成了所有高中階段的教學任務(剩下的時間用於復習備考),所以,調整事實上不會太大。而且,考試機會多了以後,教師和學校的領導對於高考也用不著那麼緊張了。
恐怕有人會說:『北京、上海等地試行春季高考,這就使每年有了兩次高考,這種做法不是與你的設想很接近嗎?』應該說完全不同。已試行的春季高考,其成績一般只適用於職業技術院校和民辦院校,而不適用於普通院校,它與夏季高考沒有平等的地位。事實上,到現在只有上海還在繼續春季高考,而其他地方已經停止了。但是,我所建議的每年幾次高考,適用於所有普通高校,其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並且,按照筆者的方案,不要求考生在一次考試中考完所有的科目。 (華南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教授周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