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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近期對各廣播影視機構下發了通知,提示規范使用廣播語言。在非外語頻道,播音員主持人在口播新聞、采訪、影視記錄字幕等方面,規范使用外語以及外語縮寫詞。但對於網絡時代的青年人來說,他們已經習慣了用英文縮略詞比如『NBA』來指稱美國職業籃球賽,用『CBD』來表示中央商務區,他們覺得這一改變有些『小題大做』。對此,專家學者認為,將外語以及外語縮寫詞直接嵌入漢語的做法並不可取,而應當將外語翻譯成中文。
中國全國科技名詞審定委員會副主任劉青先生認為,在面向公眾的發行物及廣播電視等媒體中出現外語及外語字母縮略詞,有太多弊端。他說:『字母詞確實有很多弊端,影響民族語言的純潔性和健康發展。第二不利於科學技術推廣。比如老百姓,醫院的化驗單上都寫的英文,我確實不了解。第三個特別是廣播電視電影、報紙上,特別是播音上口語中的使用,不容易讓人理解。還有不少大段文字,根本沒法讀,一會英文一會中文,確實是本專業的人看完也是一頭霧水。第四還容易引起錯誤的理解和誤解。這是有實例的,機票上只寫英文縮寫,很多人就趕錯了機場。』
上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漢語逐漸出現外來語。當時很多人覺得這是『中國開放』的標志,說話寫文章時出來一兩句外來語很時髦。而近年來,在全球一體化的背景下,新生事物從一出現就迅速傳入中國,由於沒有對應的權威、准確、通俗、易懂的漢譯名稱,從翻譯人員到媒體記者,為了快捷便利,直接使用外文單詞或字母縮寫。漸漸地,在各種公開出版物中,不經翻譯、直接將外來語嵌入漢語中使用的現象越來越多。有時,甚至報紙的一個版面會出現30多處英文字母或單詞嵌入,不僅普通百姓看不懂,有時就是有英語基礎的專家學者也看不明白。
於虹女士在中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負責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工作。她認為,大眾傳媒中大量嵌入外語及外語縮寫詞這種現象,會危害民族語言發展。她說:『大眾傳媒你到底給誰做這項工作?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你可以把他屏蔽掉?可能有些網民也好,有些人士也好,很不服氣,說,開放你就應該吸收大量的外文詞。這個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我們現在是直接嵌入(外來語縮略詞),這種直接嵌入,是雜揉,夾雜,不是融合,沒有吸收到本民族語言成份裡來。』
人民日報資深工作人員傅振國先生持續多年一直在給相關機構、政府部門寫信,呼吁規范外來語在漢語中的使用,保持漢語的純潔性。他說:『我們反對的只是英語以字母的形式直接插入漢語,我們堅持的是將英語(等外來語)翻譯過來。現在好多人說你反對外國文化,反對豐富我們的漢語。不是,你們搞錯了,我們只是堅持用漢語翻譯過來。我們吸收的(新)漢語那麼多,我們豐富多彩的漢語,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有能力將外來語言翻譯成漢語,而且翻譯得簡練優美。』
傅振國的呼吁得到諸多學者專家的響應。中國翻譯協會副會長黃友義先生介紹,按照國際慣例,外來語都要翻譯成本民族語言。他認為將外來語直接嵌入公開出版物中使用,是相關工作人員的失職。他說:『作為翻譯人員來說,這首先是一個最基本的技術問題。見了外國詞要翻成中文時,難道你就說我不會翻,我照抄嗎?我們看了一輩子的外國報紙,就拿英美報紙和雜志為例,什麼時候,他的英文字裡嵌入過漢字呢?沒有過。西方報紙裡,英、法、西、德、俄羅斯報紙,任何時候不可能出現一兩個漢字嵌入他的洋文裡面,因此,從技術上這是一個國際慣例。就是一個翻譯你不能見了難翻的詞你就不翻。』
專家學者們指出,關於外來語在漢語中的規范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以及《廣告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中都有明確規定,目前在大眾傳媒甚至在政府行文中出現的漢英文夾雜的現象是違法行為。
國家廣電總局官員高長力日前對規范外語縮略語引起的網絡熱議進行了回應。他說:『中央電視臺做了(不使用英文縮略詞)的改變,使觀眾在收看時突然間感到了一些不適應,所以網上有一些不同意見。這個我們也理解,也很正常。英文縮略語更多是年輕人習慣,他們也正是網民的主體,所以這方面表達的聲音似乎比較強。但是,我們還是要堅持自己的職責和社會責任,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一定要維護漢語的純潔。』
高長力與多家在京媒體負責人、專家學者都呼吁,政府部門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外來語在漢語中的使用;建議盡快建立權威的外來語譯名審定機構,專門負責外國人名、地名、科技術語及其他詞語的翻譯規范工作,統一發布、統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