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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維宙(廉江)
玉樹震災發生幾天後,讀小學的兒子放學回家自豪地說:『班裡搞「捐款獻愛心,支持災區建家園」的活動,我捐了200元零用錢,老師表揚了我!』兒子還說,班裡一些家境不好的同學,捐款太少;一些同學沒錢捐,折個『千紙鶴』,說要寄給災區的小朋友,結果都被其他同學嘲笑了。
玉樹震災當前,盡自己所能為災區人民捐款,彰顯自己的愛心,善莫大焉。但值得一提的是,愛心是無價的,所以用金錢來衡量愛心,其實是對愛心的褻瀆。事實上,災民所需要的,並不僅僅是錢物,他們需要的,還有物質之外的心靈慰藉。從這種意義上說,獻愛心活動應是內心的真實流露,拒絕表演。所以,捐錢不多並不一定說明捐者愛心不彰。這點,不諳世事的孩子未必就懂。我以為,老師和家長應在賑災活動中對孩子進行生動的愛心教育,讓他們深諳愛心的真諦。讓窮孩子也懂得,自己也有獻愛心的權利。鼓勵孩子們真誠地釋放自己的愛心,對他們彰顯愛心的種種行動,都應不失時機地表揚,還給窮孩子獻愛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