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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能將全國統一高考轉身為『學業能力水平測試』,高校自主或聯合招生,一改大學單向選擇為雙向選擇,那麼,高考加分困局可迎刃而解。
各地的高考加分政策因亂象叢生而備受詬病,教育部加分規定只有14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卻有近兩百種。如何破解高考加分困局?誰來規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這裡的兩篇文章對此進行了探討。
??編者
我國將逐步規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項目,這在正在修改中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中有所體現。據了解,教育部的加分規定只有14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卻有近兩百種。
上開一孔,下鑽百竇。不少公共政策都因在層遞中被肢解、加碼,以至到了基層臃腫不堪,面目全非。教育部的14種高考加分規定,行至省、市、自治區,便呈現幾何級數增長,達到近200種,令人糾結。
2009年,重慶市31名考生更改民族成分違規加分,浙江省19名申請航模加分有13名是當地各級領導乾部的子女等加分丑聞被媒體揭發,引發社會對高考加分的廣泛質疑。而今年,新年伊始,廈門國際馬拉松賽就爆出作弊丑聞,有不少人正是為了高考加分而弄虛作假……再次把高考加分制度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前車之轍,後車不鑒,失望之餘,民意要求回歸一刀切的『裸考』。
從當年『裸考』到今天加分,本身就是從簡單公平向實質正義的一次演進,在一定程度上修補現行制度中分數至上的機械主義和不同地區教育資源失衡等造成的不公。可見,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高考加分的主導價值還是應該認可和值得堅持的。尋求善治之策,不妨直面亂象之源??巨大的設租空間與廣泛的尋租行為的相互糾纏,扭曲了教育資源配置,踐踏了教育公平和社會正義。是故,規范與清理當從打壓設租空間發力。
在我們看來,打壓設租空間涵括『上』與『下』兩個序列,『上』是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要『減負』,『下』則是地方加分權要『回歸』。教育部相關政策取向一是體現社會價值觀,如對優秀學生、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二是鼓勵技能性發展,如奧賽、藝術、體育特長等。這裡,不妨擇其要者予以保留,如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而棄其次者。比起『減負』,『回歸』的意義尤彰,正因為地方自設多如牛毛的加分項目,給權貴們翻雲覆雨提供了無限可能,這種往『地方特色』皮囊下塞私貨的行為應當決然否定。山東省就從2010年起全部取消省內制定的加分等照顧性政策,先行一步。
在此基礎上,降低加分分值、制訂可操作細則、施行陽光政策、提高加分作弊的違法成本等手段的使用,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輔助治療』效果。但必須指出的是,高考加分終非長遠之計。一考定終身的全國統一高考,背負著生命無法承受之重,難免步履蹣跚,進退失據。一刀切的『裸考』不公平,酌情加分又存在道德風險,一樣有問題,左右為難。追求更高層次的正義與公平必須跳出這個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怪圈,以第三條道路化解高考加分困局。
有識之士早就為高考制度獻計獻策,其中將教育資源的所有權與支配權放手交給大學,由大學自行決策,自主招生,降低統一高考的權重,直至取消現行的高考模式是指向較為集中的路徑之一。倘能將全國統一高考轉身為『學業能力水平測試』,類似美國的SAT考試,考生以『學業能力水平測試』為門檻,參加高校自主招生或聯合招生的入學考試,憑實力選擇心目中的大學,一改大學單向選擇為雙向選擇,那麼,高考加分困局可迎刃而解。
賦予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張考生選擇權,不僅保障權利實現,還能在客觀上刺激校際間在教學質量、學術和服務水平上的良性競爭,全面提昇高校的整體素質。這種嘗試實際上若乾年前就開始了,只不過步子邁得還不夠大,面鋪得還不夠開,目前我國只有5%左右的高校實現自主招生,象征意義還大於現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