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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少中小學為了防止意外事故,課間十分鍾不准學生到操場上『亂跑』,一些小學甚至出臺女生一對一『看護』男生、班主任帶調皮男生回辦公室等管教辦法。這種被戲稱『圈養』的教育方式受到批評和關注之後,學校卻依然如故,操場春光正好卻依舊空無一人。
在校園安全備受關注的今天,各地紛紛出臺舉措。搭建更為安全的保護網是正路,而不惜違背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教育基本規律、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各種『土辦法』剝奪孩子玩的權利,其實質是一些學校在逃避教育責任。
剝奪孩子玩的權利,再好的理由都是借口。課間十分鍾讓學生足不出戶,在上海中小學中並非個別現象。一些學校提出的理由是為了防止學生因上下樓發生摔跤、踩踏事故等意外傷害;一些老師提出的理由是,孩子玩過後可能上課時遲到、『收心』會佔用上課時間。實質上,課間玩鬧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概率很小,學校和教師不能為了避免小概率事故引來麻煩,而犧牲多數孩子的課間活動機會。
玩是孩子的天性,教育工作者不能為了逃避責任而一味打壓。而且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同時,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法律責任』: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以處分。
一些學校和教師應對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檢討一下自身是否按規定建立了安全制度,是否制定了應對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預案,是否配備相應設施並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想方設法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而卻胡亂限制學生課間『亂動』,難免與真正的學校安全教育南轅北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