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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防汛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在5月25日前,對各內、外部場所的設備、設施以及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水、電、交通等安全設施和校捨建築再次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
通知要求,學校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消除;對一時無法消除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主動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對於自然災害重點防范學校、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和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澇等危害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跟蹤和監控。大學新校區各高校要加強對易產生洪澇災害部位的巡查。
通知強調,在主汛期裡,一般不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