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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發的《關於組織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昇學考試、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納入教改『先行先試』范疇。16日教育部下發通知,希望各地申報改革試點,並提出方案。(相關新聞見今日本報版)
就保障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而言,教育部的《通知》顯然符合民意。因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流動的加劇,打破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壁壘已經迫在眉睫。從每年高考前的『返鄉潮』中,流動人口子女為了高考無奈回鄉,其中產生的權利不平也足以說明這一點。但是,如果站在整個教育的大背景下,從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重點來看,此次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平權試點似乎依然缺乏整體考慮。
不妨設想一下,假如『同城同權』一旦由試點走入正軌,城市的教育公平問題固然得到了解決,但是一旦流動人口子女能夠在流入地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參加昇學考試,城市教育資源的富礦很可能會吸引更多的務工人員進程,這恐怕將帶來一次人口遷移的高潮。因為對依靠『知識改變命運』的農村、落後地區的人們來說,很多人恐怕會通過進城務工的方式,為孩子爭取更好的教育環境和教育資源。而這種搶佔城市教育資源富礦的潮流一旦形成,那些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大中城市面臨的壓力便可想而知:就業、住房、人口膨脹……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將成為城市的難以承受之重。
實現城市的教育公平顯然是城市化進程的應有之義,但同時也應當合理地規避『同城同權』所帶來的副作用。要避免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壁壘打破後,引發教育資源匱乏、師資力量薄弱地區的人口遷移潮,恐怕只有讓每個受教育者享有同等的教育資源、師資力量,能夠享受同等難度的考試、同等標准的錄取,實現所有受教育者的權利平等。這也許纔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如果找准了權利平等的這個最終落點,教育資源、師資力量的配置纔能夠日趨平衡,各種利益的糾葛、戶籍制度的藩籬纔不至於成為受教育者的障礙。試想,如果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能夠享受到同等的資源、享受平等的權利,發達城市和落後地區不存在教育的富礦和貧礦之分,即便是『同城同權』,考慮到生活成本、房價、就業環境等諸般問題,這股奔著教育富礦進城的人口遷移潮就很難出現,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平等的問題更是迎刃而解。
尊重每一個受教育者的公平權利,實現城鄉教育發展的平衡,纔是解決問題關鍵所在。教育的平等不是城市教育的平等,也不是農村教育的平等,而是所有受教育者權利的平等。如果能夠基於權利平等進行落點,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纔會更穩健,也纔不會產生任何偏廢和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