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我國教育以戶籍為執行依據,因此,就外來工子弟的教育來說,不理順執行系統的問題,僅靠個別地方政府自覺擴大義務范疇,始終是得不到解決的。
不客氣地說,與一些部門討論外來工子弟的教育權,有點『雞同鴨講』。因為部門考慮的是,由公立教育系統承擔外來工子弟的教育;而現實中要解決的是,外來工子弟的義務教育以及昇學權利如何保障,而不是如何進入公立學校。這完全不是一回事。
教育部門以為外來工不進公校就是沒書讀,其實不是。目前外來工子弟基本都有書讀,市場能夠提供的學位是無限的。只不過,現在的狀況是,不管他們進入什麼學校,他們的教育經費都是自己承擔,幾乎享受不到國家法律與政策的保障。民辦學校固然要收學費、書本費、校服校車等雜費,公辦學校還有高額的擇校費贊助費,家庭負擔更重。這就完全談不上解決問題。
常說全國教育『一盤棋』,其實,全國教育是『一盤散沙』纔對。教育部管大學,省裡管高中,市和區管基礎教育,幼兒教育不涉及教育財政,索性不管,交給民間愛咋辦咋辦。既不以國家根本法律為依據,也缺乏相關部門的配合為支橕。外來工子弟教育,就是在這種教育管理體系下處於尷尬的地位,是癥結所在。
目前解決問題的思路,應該從理順教育經費劃撥入手。義務教育主要由市區負責,就請市區的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考慮:是不是公立系統之外,對於承擔了主要的外來工義務教育職能的民辦教育,也適當地予以財政補貼?補貼以招收的學生數目為計量單位。這樣,將義務教育政策的實施對象,從公辦學校更進一步具體到受教育個體,方為平等、無差別的國家教育精神。當然同時,嚴厲禁止學校以戶籍為名向外來工子弟收取擇校費贊助費,這也是必需的。
教育管理,不以經濟效益為目標,而是以受教育者的平等權利為最大追求。在國家義務教育政策、管理體系、財政體系尚不能具體配套的時候,如何兼顧本省的外來工子弟,兼顧民辦教育系統,實質上考驗著本地政府、教育部門的經濟實力與執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