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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免費師范生將於明年暑期畢業。昨天,教育部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辦法規定,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崗位采取雙向選擇和安排就業兩種方式落實。
根據辦法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地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後出的辦法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必要時接收地省級政府可以設立專項周轉編制,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崗位采取雙向選擇和安排就業兩種方式落實。首先是雙向選擇。按照現行的大學畢業生就業方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及時公布本省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並組織多種形式的供需見面活動,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好任教學校。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
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流動和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