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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強調,要求進一步加大對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違法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偽造材料、資格作假以及考場舞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今年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啟動實施之年,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信力和國家招生制度的嚴肅性,教育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
通知強調,要嚴肅查處招生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發生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對高校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性質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亂收費等行為,要嚴肅處理責任人員,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通知指出,要強化監督,進一步提高招生考試制度的執行力。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和高校建立健全相互協調、制約有效的內部監管工作機制,建立完善責任明晰、快速處理的信訪工作機制。另外,要重視解決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
通知說,加強教育,進一步落實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地方和高校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既要對本地區、本部門及本校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以及執行管理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還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教育培訓。
通知強調,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制度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充實信息公開內容,擴大信息公開范圍,提高信息公開時效性,保證『陽光招生』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