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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美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73
五、辦學校址:
1、天緯路校區: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書法、視覺傳達設計、裝飾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染織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公共藝術、設計史論、美術史論專業及專業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
2、水產前街校區:攝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綜合繪畫、動畫藝術專業及專業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水產前街28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美術學院由中國近代教育家傅增湘於1906年創辦。學院幾易其名,於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為天津美術學院,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頗具特色,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美術院校。學院校園佔地面積103.2畝,校捨建築面積為10.6萬多平方米。分為天緯路、水產前街兩個校區。天津美院下設造型藝術學院、設計藝術學院、現代藝術學院和職業·成人教育學院四個二級學院,以及中國畫系、美術史論系兩個直屬系。共設有繪畫、雕塑(五年)、美術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動畫六個專業。
面向21世紀,學院本著培養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完整知識結構和相對寬泛的專業技能,較高的文化素養和創造潛能,具備未來自我選擇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德纔兼備的高素質藝術人纔的人纔培養定位,不斷強化以學科發展為中心的學院全面建設,把天津美術學院辦成國際知名、國內位於前列的高水平美術學院。
我院與國內外高等藝術院校、藝術團體和藝術研究機構的學術交流廣泛。經常開展全國性藝術、藝術教育學術活動,常年同法國、比利時、德國、俄羅斯、日本、韓國等國家的藝術院校和國內美術院校合作舉行各類講座和藝術品展示。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此後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我院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此後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我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不做分省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各學科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根據各專業志願人數和高考(論壇)成績(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按照各省市招辦提供的報考我院的考生名單,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成績(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錄取時不承認任何政策加分,報考我院的全國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分文理科)進行錄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劃定控制線和進行錄取工作,以下對文化課分數的要求均以原始分為標准,如考生成績為非原始分則折合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滿分為750分)。我院依據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1、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必須獲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統考合格證纔可報考我院(具體操作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文件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後纔可填報我院(以下本原則所述專業成績均為我院專業成績)。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有我校志願,且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院考生。凡報考我院考生須登陸我院指定網址填報專業方向志願。我院共設六個專業方向志願,獲得我院繪畫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繪畫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四個專業方向;獲得我院設計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設計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四個專業方向;獲得我院史論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史論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兩個專業方向。我院2010年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項均采用此方式)。
3、報考我院考生(不含報考史論專業考生),文化總分和英語(論壇)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後(我院2010年文化總分最低控制線為350分,外語55分)。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方向志願,各專業方向按專業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錄取語文單科成績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方向計劃額滿為止。如某專業方向錄取名額未滿則從志願填報服從調劑的未錄取考生中調劑錄取。
4、報考我院史論專業的考生,獲得我院專業合格證後,英語、語文單科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後(我院2010年史論類最低控制線為英語85分,語文95分),按各專業方向文化課總分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方向計劃額滿為止。
5、取得2010年專業合格證的考生(不含史論專業),如第一志願報考我院,文化總分達到475分,英語單科成績達到55分,優先錄取(各專業方向優先錄取分配名額=本大類達到條件的考生數÷本大類專業方向數。依據考生志願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專業方向(文化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隊,語文成績相同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隊)。對此類考生的專業方向安排同樣采用平行志願錄取方式。如此類考生志願所報專業方向分配名額已滿,但此類考生填報有服從志願則調劑錄取。如某考生按錄取原則第3條規則參加專業方向安排更有利於該考生專業方向的安排,則依據第3條安排該考生專業方向。
6、如考生第一志願報考我院(不含史論專業和專業免試生),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以簡章為准)5%(含5%)以內給予文化總分或英語20分加分;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5%-10%以內(不含5%,含10%)以內給予文化總分或英語10分加分。(加分可以拆開分別加入文化總分和英語分中。但加分不可重復加入文化總分和英語分中)。
7、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以簡章為准)10%以內(含10%)的考生(不含史論專業和專業免試生),第一志願報考我院,如由於文化成績未被錄取,2011年可免試專業(錄取結束後,如未被其他院校錄取,請將專業合格證復印件、本人申請、1寸照片一張於2011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將發放專業免試通知單)。
8、各省如有特殊規定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文件為准。
第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准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我院各招生專業均為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學生通過學校規定的英語考試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准,藝術類專業收費每生每年6000--10000元。住宿費標准: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年600--1200元。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新標准為准。
第十二條學院專業設置和專業考試內容、報考方式詳見我院2010年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美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天津美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分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六條我院實行學分制,本科學習期限三至六年。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選擇輔修專業。
第十七條學院設有覆蓋面達28%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後,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市市區學生實行走讀,本市郊縣及外省市學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費。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不論何時,立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准的頒發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美術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僅適用於2010年度我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在招生諮詢過程中我院通過網絡、電話等各種渠道發布的信息及諮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諮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郵編: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
招生情況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專業分數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諮詢 電話:022-26241719
Email:Zhb@tj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