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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教師組織學生補課,將被取消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資格。而收受家長錢物的教師,視情節輕重,將受到取消市級榮譽稱號、職稱評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取消教師資格等處分。
昨日,沈陽市政府召開了沈陽教育糾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記者了解到,針對教師的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沈陽市今年下了很多『禁令』。
46名教師違規補課被嚴處自2009年7月沈陽市教育局頒布《沈陽市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和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規定》以來,共查處學校違規問題38起,處理有關責任人44人,其中校級領導22人,教師22人。有28所學校的46名教師因違規補課問題受到嚴肅查處,對其中的6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40人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市教育局對其中24名教師進行了系統內通報。
為使群眾反映突出的教師有償補課等問題在今年得到進一步治理,市教育局加大糾風工作力度,昨日,沈陽市教育局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的通知》、《關於禁止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補課的通知》等。
教師補課取消三年評優今年沈陽市將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含公辦、民辦、特殊教育)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含公辦、民辦、特殊教育)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進行校外補課。嚴禁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各級教研員)到社會培訓機構兼職或組織參與面向中小學生的補課。嚴禁民辦教育機構與中小學校聯合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
對於學校存在違規補課行為的,一經查實,給予學校通報批評、取消市級榮譽或三年內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責成主管部門免去主要負責人職務。
對於教師違反規定組織或參與校外補課的,一經查實,取消違規教師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資格。並視情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解除教師聘任合同、取消教師資格等處理。
將違規補課作為民辦學校年檢的一票否決項目,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招生資格。
教師收錢將被取消評職稱今年沈陽除了嚴查在職教師補課行為外,同時也下了很多『禁令』。嚴禁學校、教師亂訂亂發教輔材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嚴禁教師收受家長錢物,或要求學生及家長為其謀取利益;嚴禁中小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為招生學校或中介拉學苗,並收受錢物;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或歧視、侮辱學生。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校長、教師,一經查實,立即通報批評。視情節輕重,對教師違規,分別給予取消市級榮譽稱號、職稱評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取消教師資格等處分;對校長違規,分別給予取消校長市級榮譽稱號、責成主管部門免去其職務等處分。
市教育局將與有關部門聯合成立專項治理小組,通過96123和22857796接受群眾舉報。群眾舉報一起,堅決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