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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各地最低工資標准『漲』聲一片。隨著今年年初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准,一季度以來,寧夏、吉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天津等省市自治區相繼調高了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個省份計劃在年內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對此,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朱煦特作如下點評。
朱煦:來關注最低工資標准,我們注意到在山東和江蘇等七個省正在試點最低工資標准與物價水平進行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盡管有專家擔心,說如果跟物價調整聯動起來以後,當物價向下波動的時候,是不是說我們的工資標准也要向下呢?
我想這種擔心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我們要注意到物價總水平更多時候是向上還是向下,還有各地在標准制定不同,更多是考慮是物價水平的因素還是不考慮物價水平的因素,我們注意到在最近有11個省市自治區都進行了調整,調整幅度都是向上,而且幅度都在兩位數以上,最高調整到28%。
我們四個直轄市,調完以後的水平重慶600多元,北京800多元,天津900多元,上海1030元,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生活在這四個城市的居民一定感覺到這樣的數字標准和物價的水平和購買力到底是什麼樣的含義,所以如果我們不把物價水平納入到最低工資標准考慮一定是沒有顧及最底層、最基礎崗位人們的工資收入的基本保證,所以我認為,物價一定是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因素。
我們也不能認為漲到一千塊錢就認為有多高了,一千塊錢在大城市能夠乾什麼?心裡都非常清楚的,我們更盼望的最低工資水平不僅跟物價,而且還應該跟工資指導價,跟勞動密集型的和服務行業的最基礎崗位的工資有一種更緊密的聯系和聯動,只有這樣,我們纔能使這些基礎崗位的從業人員的工資水平逐步向上,逐步提高,使我們的貧富差距能夠合理的縮小,能夠有一個更好的趨向,這樣纔能使我們更多的基礎崗位上面的勞動者能夠逐漸獲得更高的收入,而這些收入除了他們自己本身的議價能力很弱,我們有了這樣一個保證之後,就可以不用靠他們去和僱主爭取,而是由最低工資保證給予更多的保障。